婚四婚也得把我當成寶,不然我才不幹呢,照踹不誤。”
老媽把嘴撇的快到南洋去了:“嘖嘖嘖,你快上天的了······”
大姐那立思來看她,聽到老媽叨叨,她對那立文說道:“你說你,當年要是不任性的話,和高翔不分手,哪至於變成二婚?結果,你倆兜兜轉轉的又走到了一起。”
那立文默然。
她想起上輩子自己離婚之後,高翔曾經去找過她。結果,她逃了。
是不是因為上輩子高翔心有不甘,才會讓她有了重生機會呢?
大概、也許、可能就是這麼回事。
假如,讓她重生到兩人鬧著分手的時候,她還會和他分手嗎?
應該不會吧?
······
那立文在床上躺到懷孕滿三個月,立刻出門去溜達。
千萬不要說在家裡躺平,老躺著太難受,跟死了沒什麼兩樣,還是得站起來直立行走。
她的懷象很好,只孕吐了幾天就好了,跟當初懷陽陽的時候沒有太大區別。
但是,這次懷孕,她努力控制飲食,沒有讓自己變成一百三十多斤的大胖子。
雖然,高翔一直勸她讓她多吃飯,他說哪怕她胖成個球他也喜歡。
那立文才不聽呢,作為女人一定要吸取教訓才行,任何時候都要讓自己美美的。
只是這次懷孕的口味比較刁一點,冬天想吃桃子,夏天想吃凍秋梨,吃不到便眼淚漣漣,跟林妹妹差不多。
挺煩人的。
那立文判斷,這一胎應該是個女孩兒,而且還是一個愛哭鬼。
高翔悄悄說,他小時候就挺愛哭的。
那立文:得了,女孩兒像爸爸。
“要不,去醫院找人做個b超問問是男是女?”
那立文和高翔商量。
他搖頭不幹:“不用問,不管是男是女我都喜歡,還是保留點神秘感比較好。”
那立文聳聳肩:“那好吧。”
其實,她也不太在意是男是女。
當然,如果是個女兒,她會更開心。
講真,那立文一直喜歡嬌嬌俏俏的小女孩兒。
陽陽小時候,一度她曾經把他打扮成女兒。
到現在,家裡還有照片。都讓陽陽藏起來,不許她拿出來給別人看。
十月懷胎,一朝分娩。
在金秋十月,農曆九月初九那天,那立文肚子只是疼了三個小時,便生下了一個粉粉嫩嫩的小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