顫抖!
莫名的顫抖!
從腳指頭到手指頭,再到頭皮。
渾身的每一個細胞,都在劇烈的顫抖著。
史密斯眼睛已經變得血紅,血絲填滿了眼球的每一絲空間。
讓他看起來就像是傳說中的吸血惡魔一樣恐怖。
但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現在究竟有多害怕,多恐懼。
就連腦袋裡的神經,都在不受控制的抖動。
腎上腺素更是不受控制的分泌,讓他又是亢奮,又是成倍的恐懼。
他甚至能感受到每一絲風吹進毛細孔,席捲他的全身。
很久以前,他並不怕死。
曾經,他也是個刀口舔血,每天把腦袋別在褲腰帶上的戰士。
哪怕身體捱了三槍,依然可以和對手拼命。
甚至連腸子都流出來,他也能用手提著,和敵人戰鬥到底。
但現在,他已經不再是曾經的那個戰士了。
身居高位太久。
擁有大量的手下,賺了太多的錢。
美好的生活腐蝕掉了他身體裡的兇悍。
奢靡的享受埋葬了他悍不畏死的精神。
現在的他,已經不是一個真正的戰士了。
面對如此危險情況,他根本無法像以前那樣,從容淡定的做出有效判斷。
“長官!”
一個傭兵大吼,把史密斯嚇了一激靈。
差點身體的每個毛細孔都要爆炸了。
“我看出來了!”
“這些炎國人太卑鄙了,他們的包圍圈其實一直把我們罩在裡面!”
“我們跑,他們就打,我們打,他們就跑,我們根本就不可能跑出去!”
其他傭兵聽到這話,臉色立即難看到了極點,紛紛求助的看向史密斯。
“長官,怎麼辦啊?”
“長官,現在咱要怎麼做,我不想死在這!上次發的錢我還沒用完呢,現在死太可惜了”
“長官,有兩個小妞我釣半年了,好不容易同意一起和我打撲克,她們還在等著我呢,我不想失約啊!”
“快想想辦法啊,得想法子逃出去啊,長官!”
眾人全部把希望寄託在他身上,眼神渴望而熾熱。
他們都瞭解老大的光輝歷史。
都知道他曾經做過什麼,經歷過什麼。
就是因為知道他是個狠人,所以大家才願意追隨他。
跟著他一起過刀口舔血的日子,去賺黑心錢。
但他們並不知道,此刻的史密斯已經六神無主,甚至還不如他們。goΠboγg
目前只是在儘可能的強裝鎮定而已。
史密斯一巴掌拍向自己腦袋,用力的驅散自己腦海中的恐懼。
也不讓腦袋去多想,自己為什麼會犯賤,跑去招惹炎國人的麻煩。
現在,他必須趕緊想辦法逃出去。
至少,得保證自己能平安出去。
他可不想死在這裡。
比起其他人,他擁有更好的物質生活。
他還有很多很多錢沒有花。
他可以抱著很多很多女人盡情享受。
他不要像狗一樣,被打死在這裡,最後被漫天黃沙掩蓋,化為一堆枯骨。
史密斯掃視所有人,心情已經稍稍平靜了一些。
多年來的戰鬥經驗也開始慢慢佔據上風,讓他的理智慢慢恢復。
“我們現在想要跑是跑不出去了,再往前跑,只會成為他們的活靶子!”
“這些炎國來的混蛋,他們就是想折磨我們,從肉體到精神上,讓我們全面崩潰,最後讓我們在恐懼中死亡!”
“所以無論如何,我們都絕對不能讓他們得逞!”
一個個傭兵用力點頭,但臉上的恐懼卻絲毫不減。
話誰不會說,但得想出辦法來才行啊。
史密斯冷聲道:“現在,大家立刻向回撤!”
“什麼?”
所有傭兵目瞪口呆。
這是什麼鬼主意?
好不容易才跑到這來的,還往回撤?
這不是把大家都死死焊在敵人的包圍圈裡了嗎?
史密斯顯然是看出了大家臉上的震驚和疑惑,立馬冷聲道:“既然衝不出去,那唯一的辦法,就是等咱們的援軍過來!”
所有人頓時眼前一亮,好像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