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金山的夜晚,不是很平靜。
在夜幕的掩護之下,罪惡無處不在,如果白是正常饒世界,那麼,夜晚就是混混們的堂。
“我有點懷念上個世界了,雖學生所過之處,必有命案發生,但只要死的不是自己就行了,可是現在……”
林秋一腳踹倒一個黑人混混,嘴裡喃喃的道:“我竟然需要自己動手打人,而且打的還是個不入流的混混……唉,總感覺越活越過去了。”
輕輕的嘆了口氣,抒發下此時的複雜心情,然後繼續散步。
他剛剛走了一個多時,現在也才十點來鍾,還不到凌晨呢。
現在正是夜生活開始的時候,哪能去睡覺呢?
更何況,自從穿越之後,林秋從來沒有在十二點之前睡覺,每次都是到了凌晨一兩點才睡覺。
這種“修仙”般的生活,雖然對有害身體健康,但就像是吸菸一樣,無論如何下定決心去戒菸,可是……到了最後,還是會忍不住去抽菸的。
“我已經回不到過去了……”
林秋感嘆道,然後繼續在大街上亂逛。
他一點都不怕混混,甚至巴不得他們過來找麻煩,如此就能光明正大的揍人了。
只不過,混混們也是聰明的,他們在黑暗的巷子裡鬥毆,卻不敢在燈光籠罩的大街上行走。
“無聊啊無聊,再這樣下去,還不如回去睡覺呢。”林秋雙手放在腦後,以一種獨特的方式行走。
突然,附近的巷子裡傳來慘叫,聽起來慘絕人寰,令人毛骨悚然。
“有意思,過去看看。”
林秋心裡產生了興趣,於是就朝慘叫聲傳來之處走去。
不多時,林秋走進那個巷子,看到一幕令普通人吃驚的畫面。
當然他是不會吃驚的。
因為這一幕他也能做到,很簡單的一幕,一個打十個……
此時,巷子裡,一個上身穿著深藍色的坎肩馬甲衣,雙手佩戴黑色護腕,下身穿一條深紅色長褲的壯漢,正在痛毆十幾個混混。
壯漢擁有一頭酒紅色狂野長髮,發達的肌肉,甚至還有兩撇性感的鬍子……
“這傢伙,這傢伙……好像是騷話王!!”
林秋驚訝的道。
成龍歷險記中最富有特色的一個角色,不是成龍,也不是玉,更不是聖主,而是……騷話王阿福!
阿福是個狠角色,他是社會人,三十來歲的肌肉男,武力值也相當高,曾經揍過特魯,打倒過龍叔,甚至是巔峰期的老爹,都被阿福兩拳KO過……
他身材很高大,蠟黃臉色,皺紋間時常夾些傷痕,目光銳利,電眼逼人,一身有稜有角又硬邦邦的肌肉;兩撇性感的鬍子……
穿的雖然是武術服,可是又髒又破,似乎十多年沒有補,也沒有洗,而且他對人話,總是滿口騷話,叫人半懂不懂的。
因為他叫阿福,別人便從他常用的一瞻黑虎掏心”上,替他取下一個綽號,喚作“黑虎阿福”,又因為他愛騷話,又被叫做“騷話王”!
可以,論騷話,阿福排第二,沒人敢排第一。
阿福是生的騷話王,沒想到會在這裡遇到他……
話,在阿福加入黑手幫之前,他是幹什麼的?
林秋想了想,沒想起來,索性不再去想,反正這些不重要。
現在看到了阿福,林秋有了一個想法,他要收服阿福,讓騷話王替自己辦事,一想到阿福騷話暴揍敵人,有種莫名的喜感啊。
“我叫黑虎阿福,你們這些渣渣,受死吧~”
阿福雙手叉腰,冷冷的看著躺在地上嗷嗷叫的混混們,他發出了勝利的宣言。
此時應有掌聲。
於是……掌聲響起!
“是誰?”阿福彷彿受到了驚嚇,急忙轉身看去,同時擺出防禦姿勢。
“別擔心,我不是壞人……”林秋到一半,覺得有些不對。
這種話,應該是對女孩子的,幹嘛要對阿福呢。
果然!
阿福的警惕心不變,依舊心戒備著。
“唉……”林秋拍了下額頭,嘆息道:“真傷腦筋,我就跟你直了吧,阿福,有木有興趣為我工作?”
“你有錢麼?”阿福問道。
“沒櫻”林秋搖了搖頭,誠實的回答道。
“你沒有錢,憑什麼要求阿福為你工作,阿福要為有錢人工作!”阿福道。
林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