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9章 最高法再加一條(1 / 2)

“萬劍一,你要是敢給她定罪,我跟你沒完。”靈兒也拍起了桌子:“判決要符合律法更要符合天理人情,如果一種行為是倫理道德所支援的,那他絕不是犯罪。” 眼看靈兒要炸毛了,萬劍一趕緊上前安撫。 最終,經過大家的討論,盧七星帶著結果找到了鄭石:“商量好了,按照我們大家的商量結果,方小翠是防衛過當,過失殺人,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不可。”鄭石急忙說道:“這樣判決,百姓不服。” “你讓我說完。”盧七星搖搖頭:“還沒說完呢,你激動什麼?” “按照案宗裡的記錄,事情發生後,方小翠並未逃離現場,所以,可以按照自首處理,自首可以看情況減輕處罰,改判一年。過一會兒,靈兒城主會帶人去給方小翠檢查,查出她有精神病,估計案發當時,她正好犯病了。” “---------------------”這一套巴福疊下來,把鄭石整不會了,尤其是最後一條,精神病?當時正好犯病了?不過,這不正是我想要的結果嗎?律法維護方面,我們判她有罪了。世俗道德這裡,她是精神病,不用負責刑事責任,不用坐牢。雙贏,這處理結果,我太滿意了。 “對了,關於律法,萬公子和白先生又說了一句,你好好記得。” 鄭石立刻打起了精神:“盧大人請講。” “對於公權,法無授權皆禁止。對於私權,法無禁止皆可為。” “這-----------請盧大人轉告白先生,學生受教了。” 青龍城為何將律法看得這麼重?因為權力。 有了生殺之權,便弒殺無忌。有了行政之權,就作威作福。有了度之之權就為己斂財。甚至有了一點小小的權利,便能發揮的淋漓盡致。比如說收稅的小吏,官員的人,縣衙的差役。 如果把權力都用的無所不用其極,那時候,國不將國。因此,對於權力,不是運用,更不能濫用,而是要遏制。因此,在權力的上頭,必須有律法死死的管著。 “切。”坐在椅子上的靈兒忽然昂起了頭,嘴角似有似無的揚起,黑眸中充滿了譏諷,如刀刃一般,看向對李瑤科普著的萬劍一和老白:“純屬放屁,什麼權啊法啊的?” “權大還是法大?理論上,你倆說的是對的,可現實呢?現實中,律法,有幾次鬥過了權力?” “法,是誰定的?是有權人定的,會傾向於誰?” “喂喂喂,靈兒,唸完經你就不要和尚了?”萬劍一不滿道:“你這意思,是說老白為自己謀私了?” 靈兒搖搖頭:“不是,我的意思是,有權,今天定了這套律法,明天就可以再定一套律法,推翻今天的律法。所以,老白,最高法上再給我加上一條,那就是官府,是受百姓的委託服務於百姓的,一切以百姓為最重,任何律法,只要和這條起衝突,便是無效。這條律法永久有效,不可廢除。” “以後,等這批孩子們長大了,咱們要成立人大會,其中,工農人大代表的佔比不得少於四分之三,律法的修訂,還有政策的改變,需要他們全體參與。” 人大會?人大代表?新的名詞又又又出現了,老白苦笑出來,你們兩口子別說一些只有你們自己才懂的詞語啊,我們聽得雲裡霧裡的:“靈兒姑娘,什麼是----------” “讓萬劍一給你解釋。李瑤,走,咱們去牢裡把方小翠撈出來。” 李瑤瞬間無語,咱們是正規組織,官方組織,你用詞能不能規範點? 監牢之中,靈兒伸手在背後的髮梢摸了摸,掏出一枚印章,拿到嘴邊哈了哈氣,然後,啪的一聲,印在了桌子上的診斷證明上:“拿去,這是你的精神病證明,以後再遇上這樣的事,先把這張證明甩他臉上,再拿槍捅他。” “多謝城主大人。”方小翠三人直接跪了下來,趴伏在地上。 最終,為了防止三人被報復,靈兒讓鄭石派人將他們送到了歌舞院打雜,方小翠麻了:這是吃上公家飯了?哎呀我去,蘇大人您真是好人,用您的命,讓我們一家都混成了正式工,打雜?這可是在青龍歌劇院打雜,五險一金都有,這可比在街頭賣藝舒服多了。 山上,豆豆在本子上記錄著什麼,陳雪扒著腦袋,賊頭賊腦的探過來:“豆豆,你又在寫什麼?日記?” “不是,正經人誰寫日記啊?”豆豆回答道:“這些,是下面那些姐姐們提出來的意見,我記下了,下次下山的時候,拿給靈兒姐姐,讓她看看咱們的訓練有哪些是需要改的。” “哦--------”陳雪一副瞭然的模樣,拉著長嗓:“我還以為你是在學媚兒姐姐,看看誰對咱有意見就先記在小本本上,等以後收集全了一鍋燴了。” “去你的。”豆豆將手中的毛筆砸了過去,笑罵道:“不學好,讓媚兒姐姐知道你又誹謗她,你可就完了,別忘了,現在,她們倆可是負責糾察隊的,你想上軍事法庭別拉上我和孫悅。” “對了,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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