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2 / 5)

小說:戲精女配[快穿] 作者:池陌

方元素嫁的不情不願,結婚後,她才發現這個男人很陰鬱,一到晚不幾句話,而他偶爾和人打電話,內容她也聽不太懂,後來她才知道,這男人學歷很高,很有學識,要不是因為一次意外事故,傷了腿,怎麼也不可能娶她這種大學都沒念過的女人,但方元素不嫁不僅僅是因為他的腿,還有個重要原因——她有心上人了。

方元素的心上人叫周育瑋,是元素同村的,他家裡窮,拿不出王鳳蘭要求的彩禮來,一氣之下就去了城裡打工,方元素心裡記掛他,自然不願意嫁給別的男人,因此,婚後也不讓男人碰,倆人分房睡,井水不犯河水。

嫁人後,王鳳蘭又開始給閨女洗腦。

“你弟弟才是你的依靠,必須多攢私房錢,反正他們家有錢,那錢你不拿白不拿。”

“你男人穿的好像是名牌,家裡的車都幾百萬一輛,你們寧可花錢買那麼豪華的車,也不給你弟弟買房子?不是媽你,做人不能這樣自私的,你弟弟要結婚了都沒房子,難不成你讓他們將來租房結婚?這怎麼行呢?你弟弟好歹也是大學生啊!他將來有出息,對你也有好處。”

“你看你這個姐姐住別墅,怎麼能讓弟弟住這種普通的房子呢?這個房子太差了,物業也不好,你弟媳了想要那高檔區的,最好能靠江邊,差30萬?不是媽你,找你男人要啊,你嫁給他不就是因為他家條件好嗎?你可別傻,錢裝到自己口袋才是錢。”

“你大姐二姐都給錢了,你條件最好要多給點,今你侄兒的滿月酒你把錢給付了吧?”

方元素自就接受父母的洗腦,自然什麼都聽父母的,給弟弟買房買車,平常家裡有什麼好東西她都往孃家拿,有時候婆婆從國外帶了金首飾回來,她直接把這些東西拿給弟弟弟媳,在她心裡,弟弟才是全家的命根子,弟弟是帶把的,從就和她們不一樣,只有把弟弟養好了,他們老方家才有希望,再了她弟弟是大學生很了不起的,這樣的人就應該被捧在手心裡。

就這樣,方元素差點把家裡給搬空了,恨不得把婆家的一切都搬去孃家,搬給弟弟,在王鳳蘭的攛掇下,方元素經常找男人要錢,雖然他們至今沒有同房,但男人對她還算大方,每次也不過問,都會把錢給她,方元素拿了錢直接把錢打給弟弟,男人雖然從不什麼,可婆婆到底不滿意。

當初婆婆宋新蘭找方元素,就是因為她漂亮本分,想娶進門以後要是能跟兒子好好過日子,她自然不會虧待這個女人,當初結婚時雖然彩禮只給了20萬,首飾只買了10萬,但那些都是中間饒主意,因為知道王鳳蘭的德行,想等元素進門後,要是夫妻感情好,她也不會虧待這個兒媳婦,再補貼兒媳婦就是了,絕不會委屈兒媳的。

誰知道元素進門後就開始和霍凌霄分房睡,二人關係冷淡,別孩子了,連睡一起都不肯,又哪來的孩子?而方元素對霍凌霄冷淡不,還一點也不體貼,經常看著霍凌霄的腿疾發作,卻連句貼心話都沒有,照顧更是指望不上,這個女人除了把家裡搬空,其他的什麼都不做。

知道她喜歡貼補孃家,宋新蘭都不敢往家裡買東西,因為知道買再多再好的,最後也會落到方元亮手裡。

她氣自己識人不清,沒給兒子找個好女人,非要做主給兒子定下這門婚事,如今倆人關係不好,她要佔很大的責任。

因為夫妻常年關係不好,霍凌霄提出離婚,給了元素很大一筆補償款,元素自然也無所謂,拿了錢就簽了離婚協議,反正她愛的就不是霍凌霄,誰知她離婚後,王鳳蘭帶著方元亮來了,一會寶需要用錢,一會鳳靜雲想買門面房,慢慢地把元素這些錢都給掏空了,元素沒錢之後,想找方元亮要房子住,誰知卻被方元亮給攆出來。

“我們家哪裡有空房子給你住?”當他傻?給方元素住了,以後還能要回來?

“姐,不是我不想給你住,你看靜雲馬上要有二胎了,我們一家四口自己都不夠住。買的三套房子?那是你買給我的,就是我的財產了,我想給誰住就給誰住。”

元素被弟弟拒絕後回家看望父母,她從前每次回家,父母都給她做很多好吃的,讓她留戀父母的親情,誰知現在沒錢了,兩手空空回去,一開始王鳳蘭還問她是不是有私房錢沒拿出來,幾次試探,見元素真的窮得叮噹響,開始連飯也不做,還嚷嚷著:

“當初我讓你多攢點私房錢,你自己不聽!這不離婚了吧?你能怪誰?怪就怪你不聽話!”

方元素辯解:“可我的錢都給弟弟買房子了。”

“那點錢算什麼?你男人家那麼有錢,你不好好把

本站所有小說均來源於會員自主上傳,如侵犯你的權益請聯絡我們,我們會盡快刪除。
上一頁 報錯 目錄 下一頁
本站所有小說為轉載作品,所有章節均由網友上傳,轉載至本站只是為了宣傳本書讓更多讀者欣賞。
Copyright © 2025 https://www.hxsk.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