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透過各種渠道,他對於霍格莫德的商店分佈還是有著一定的瞭解的,所以他知道豬頭酒吧也不足為奇,而且一如一個多世紀以後,三把掃帚是給正經人開設的酒吧,去那裡的不是學生就是有頭有臉的人物,而豬頭酒吧則是三教九流的匯聚之地,不少見不得光的傢伙都是把自己罩在兜帽下,因此不用擔心他這身打扮會顯得另類。
不過饒是費奇心中已經有了心理準備,在看到豬頭酒吧的時候也有些心生退縮之意,而踏進酒吧的門之後,這種感覺就更加強烈了。費奇作為城堡管理員,不可避免的有些輕微的潔癖,這是工作xìng質決定的,但是費奇覺得就是一個邋遢的人進了豬頭酒吧恐怕也都受不了,窗戶上積累著厚厚的汙垢,幾乎不讓一點陽光透進來就算了,桌子上還有蠟燭;蠟燭就剩短短一節也就算了,反正這裡面十幾張桌子,也足夠照明的了;放蠟燭的木頭桌子粗糙一些也就算了,畢竟來這裡的也沒有嬌滴滴的女郎,都是大老爺們,皮糙肉厚的也不虞有劃破面板的可能xìng;地上的石板因為積年的汙垢而看不出來本來顏sè也就算了,畢竟室內亮度不高,看不甚分明,我想也沒有人無聊到趴到地上研究地板究竟有多髒;更不必說滿臉橫肉的老闆,彷彿被埋在土裡才剛被挖出來的酒瓶和酒杯,惡劣的服務態度,以及可能在你旁邊桌上喝酒的傢伙,就是外面傳的沸沸揚揚的某窮兇極惡的罪犯。乍一看每一項都還可以容忍,但是這些東西和在一塊,是個正常人都不會來這裡第二次,也只有神經粗大到能夠跑火車的傢伙,和已經不能被劃歸為正常人的傢伙,才會選擇在這種地方喝酒。
要不是害怕自己去三把掃帚被人認出來,費奇才不會選擇來這裡呢,而之前一直被他藏在巫師袍寬大的袍袖裡的洛麗絲夫人,即使在他解決那兩名巫師的時候都沒有異動的洛麗絲夫人,現在卻在他的袍袖中抗議似的扭動,明顯也對於這個酒吧有所抗拒。安撫了一下洛麗絲夫人,費奇找了一個比較偏僻的座位坐下,當然在這之前他用兩個西可買了一瓶黃油啤酒,不過看到這瓶啤酒骯髒的外觀,費奇就沒有開啟它,並且喝它的勇氣,因此他就盯著桌上的啤酒瓶,思路轉向了自己闖蕩的計劃中來。
而且費奇還發現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前世他纏綿病榻,這一世也在霍格沃茲城堡做了七年的宅男,這就意味著,他外出旅行的經驗近乎為零,至於什麼野外生存的經驗更是為零,這樣的他,真的能完成在魔法界的闖蕩,而不是餓死在某個不知名的地方?再一個,前世的他並沒有去過英國,唯一知道的就是倫敦,以及倫敦中的一些景點,而這一世的費爾奇大少爺也是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宅男,整個英國他都是兩眼一抹黑,而哈利波特這本小說的主要劇情也都發生在霍格沃茲城堡中,他怎麼知道要去那些地方進行遊歷,難道他真的要漫無目的的隨處亂走嗎?這一刻費奇無比痛恨他為了隱藏自己會魔力的事實,不敢去學習幻影移形的課程,要不然他現在那還用苦思冥想要去哪裡,一個幻影移形就搞定了。
不過,現實是他還不會幻影移形,所以他只能依靠他自己的雙腿和口袋中沉甸甸的加隆、西可和納特了。然後問題又轉了回來,他究竟要到哪裡去,正在費奇為自己的目的地而苦惱的時候,從旁邊兩個竊竊私語的人那裡傳來的隻言片語,讓費奇眼前一亮。
費奇雖然只聽到了一個詞,但是這個詞就彷彿救命稻草一般,把他拉出了沒有目的地的泥沼,因為他聽到的單詞是——Godric’sHollow,也就是高錐克山谷,戈德里克·格蘭芬多的出生地,也是眾多幕後故事的發生地,比如鄧布利多和蓋勒特·格林德沃在這裡相愛相殺,伏地魔在這裡成就了哈利·波特救世主的名號,如果費奇現在趕過去的話,應該能趕上二十世紀最偉大的白魔法師和第一代黑魔王的反目成仇。反正費奇也暫時沒有什麼重要的事情,而且在趕往高錐克山谷的過程中,他也可以開始自己的歷練,可謂一舉多得,既歷練了自己,同時還可以趕上一場好戲。
打定主意的費奇,一分鐘都不願意在豬頭酒吧裡多呆,當然一方面是心急於開始自己的闖蕩魔法界的歷程,另一方面未嘗沒有忍受不了豬頭酒吧環境的原因在裡面。不過出來之後費奇才後知後覺的發現他還忘了一件事,那就是他不知道高錐克山谷應該怎麼走,在再度衝進豬頭酒吧詢問知情人,還是在路上隨便找個人來詢問之間一番搖擺,最後費奇還是選擇了隨便找了一個人來詢問這個選擇,他是在是不想在摧殘自己的嗅覺和視覺了。但是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是四處旅行的驢友,所以一連問了幾個人都只得到,“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