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她是為了避開週二三人在半路糾纏才拉著沈寄過來,萬一沈寄連這個都不會,就丟臉了。可是週二,她著實有點忌憚。萬一對方心火上湧,不管不顧的鬧事,不但沈寄沒法下臺,自己也跟著壞了名聲。倒是這個,不用怎麼被她連累。
旁邊有人聽到,笑道:“只是很簡單的遊戲而已。沈姑娘出身探花郎家中,怎麼都該是耳聞目染,肚子裡有幾分墨水的才是。”
眾人都看過來,就連週二那三個人也走了過來坐下,沈寄要是現在說不會,還不定被怎麼嘲笑呢。
沈寄只得道:“我試試吧。”
看沈寄面有難色,一時,便有人提議加深一點難度,否則難不倒人豈不是沒意思。
週二看著沈寄,聽說她以前只是魏家的粗使丫頭,每天要做很多事,還要上街賣小吃掙錢。雖然今天一見看不出來,可是魏家從前本來就窮,能供出一個探花郎已經是不容易了,粗使丫頭怎麼可能也有那個才情。更何況,探花郎擅長的是寫八股文章,視詩詞為小道,一般不會在這個上頭上下工夫。也好,就讓她栽在這個上頭,日後說起來卻不是自己沒理。讓她跳舞助興,這才是她該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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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11 為難(2)
很快,便三言兩語說定了,出題為一首五言詩句,接句為三四五六七句式,每句首字須按順序嵌入題目的五字之一。
這個題一出出來,在場便有數人臉色不輕鬆了。沈寄心道,嗯,看來也不是都像大觀園裡的姑娘們一樣,個個才高八斗學富五車的。這樣自己也就無需太過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