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刻為此黯然,“哦,太好了。”他說,“Seamus可能會相當喜歡那樣……”
他又一次把衣服給脫下了。我迅速的用手捂住嘴巴以防止再有尖叫溜出來。Ron正瞪著我。好吧,那根本不是我的錯!Ron可已經習慣了——他能夠每天看到Harry脫衣服!也許甚至是剛從淋浴完畢中走出的模樣……哦天哪。我真不該想這個的。當我把原本蓋在嘴上的手拿開對著Ron虛弱的微笑時,我感到自己的臉熱度上升。然後我嘗試儘量不看著Harry而是別的隨便什麼地方。Ron看起來非常不滿意,用最保守的估計來說。
Harry現在正在扣黑色襯衫上的紐扣。這意味著我能比平時多看他的胸口兩倍的時間。哦我親愛的主哪。
這件襯衫完全沒有任何我們所渴望能夠看起來糟糕一些的影響。該死的。Ron是對的。沒一件衣服Harry穿起來難看。大多數人至少擁有一種他們不應該選擇穿著的顏色,那會讓他們看起來不那麼完美。但是Harry……蒼白的顏色看起來不錯,豔麗的顏色看起來挺好。黑色讓他的面板更加突顯。而綠色簡直是乾脆利落的讓他眼睛的顏色愈發明亮。
“Harry,”過了會我說到,“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Ron這回是完全正確的——”(“喂!”Ron大喊。)“沒有一件你穿起來不好看。”Harry正準備抗議我補上一句,“不準懷疑。就穿你想穿的過去——那將不會有任何差別。”
Harry聳了聳肩開始脫下他穿著的白色T…shirt。
“看在上帝的份上!”我尖聲叫喊起來,“Harry,我可以請你就*穿著*你的衣服嗎?!”
我從房間裡飛快的逃了出來。
Draco。
現在是……星期六。你知道那意味著什麼。Harry Potter以及Seamus Finnegan會一起出去。約會。
而他們不知道的當然就是我會一步不捨的跟蹤他們。
哦,你能期待些什麼?既然我不曾讓Harry被Blaise Zabini給弄傷,我當然也不會讓那隻發情的狗把他的魔爪伸向Harry!
在我這麼幹之前,沒錯,我得先挑出跟蹤時的服裝。從事這種秘密的地下工作可不代表時尚品味也得跟著混亂起來。你以為我是誰?
在前一天我去了圖書館,借閱了有關這方面的的麻瓜書籍,作者叫做Chandler或者類似什麼東西。'譯者補充:1888…1959美國小說家,以其創造的堅貞不屈且憤世嫉俗的偵探菲利普·馬洛而聞名。作品有 長眠(1939年)及 別了,我之所愛(1940年)'現在,他私家偵探的衣服以及一頂古怪的帽子成為我決定參照的物件。我把我的一些衣服按照這些變形,不過理所當然它們得是黑色而不是像圖片裡那樣可怕到髮指的棕色。一些人對格調毫無見地。真是的。
在上午10點04分的時候我準時的站在Gryffindor休息室的外面,正好非常快活的Seamus Finnegan以及非常非常的多的勉強的Harry Potter走出肖像。他們離開了走廊。當我正準備跟上去的時候那個看起來靠不住的Weasel和Granger也緊隨其後的走出了休息室。他們瞪著Harry和Finnegan的後背。很顯然他們和我有了同樣的主意。他媽的。我就是喜歡獨樹一幟。看起來今天我沒法做到了。
他們也同樣走出走廊之後我開始了跟蹤。
HERMIONE。
那是在那天下午的什麼時候,我們最終認出了他。
Ron和我因為Harry的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