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的,有的!警察叔叔就是超級英雄啊!你等著,我現在就去找我爸爸媽媽,我現在就去找警察叔叔來救你!你等我!!”
我拼了命的在人群裡奔跑,找到爸爸媽媽,告訴他們事情的原委。但他們不相信,說我在胡言亂語。
我找到了警察叔叔,可那時我太小,誰會相信一個小學生的話。
並且......他們好像很忙的樣子。
“小朋友,你真的那麼肯定,那個人就是你被拐走的朋友嗎?”
“真的,真的!”
“唉,沒辦法了。喂,那個,小張,你跟這個小朋友去那邊看看,他說有個被拐賣的孩子正在那兒乞討。”
“謝謝警察叔叔!”
那一刻,我以為自己找到了能拯救他的超級英雄,我帶著警察叔叔欣喜若狂的趕過去。
“在哪兒啊,小朋友?”
“他......剛才還在那兒......怎麼會......”
都怪這些大人,都怪那些睜眼瞎怕麻煩的大人!如果,如果能早點報警的話,陳子松剛剛就能......就能得救了啊!!
警察叔叔臨走前告訴我,我還小,報假警不會被扣,叫我長大以後別再開玩笑撒謊,會被抓進去的。
呵呵......可笑,這就是前一秒我還堅信的正義,我視為超級英雄的人......都是無意義的垃圾。
“找到了,就是那孩子。”
我被一群穿著黑衣服的人抓走了。我的爸爸媽媽在那一天後,嚐到了失去的痛苦。
而我,也從那時起,註定了我的命運。
“這孩子身上的神因是匹配的!太好了!”
“立刻注射HD25,說不準這孩子的身體能成為擁有兩種力量的最佳實驗體!”
“注射成功,目標生命體徵各項正常,沒有異常變化。”
“融合成功!太好了,這簡直是奇蹟啊!!”
我的手......怎麼變成這個樣子了......我不要......好可怕......
我被他們帶到許多不同的實驗室做實驗,在一個被稱為“奧匹林”的監牢裡,關著許許多多被抓來的和我同齡的孩子。
他們的血液裡流淌著和我一樣藍色的神秘力量,這個力量,被他們叫做【神因】。
有些人的神因體被稱之“下等”,只能被拿去做變異實驗,像我這種“上等”的神因體,就能有機會接觸一種叫“鎧甲”的東西。
他們說我,是最特殊的,不僅能接受人體變異改造,還能召喚鎧甲的力量。
我們這些“被選中”的人會被集中在一個地方,為了測試我們的力量,他們會將我們放出去,那些以為有機會逃走的傢伙,都在幾天後被找到,殺了。
而我,為了不被他們找到,拼了命的東躲西藏。可最後還是被那些人找到,抓了回去。
他們在我身上實驗,讓我目睹結識的新夥伴被他們實驗殺掉,人的性命在這些人眼裡,似乎不存在。
“來,試試看小傢伙,這個鎧甲,從今以後,就屬於你了。好好表現啊!”
那天,我憑著鎧甲的力量,從那個人間地獄逃走了。
我的逃走,對他們而言似乎造成了巨大的損失。
“報告辰執!!奧匹林的孩子裡......有一個逃走了!!!”
“什麼???!!!逃走的孩子是誰!!!”
“是...是...是今天剛剛接觸鎧甲測試的SS孩子......何煜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