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八十步,就可以看到三三兩兩的洋人,臣女十分好奇,他們不遠萬里來做生意也就罷了,怎麼還有長居於此處的打算呢?於是也時不時的和他們交談,大傢伙差不多的意思,都是說大清國老百姓雖然對著洋人挺好奇的,但都彬彬有禮,且十分友善,加上環境宜人,除了離著歐洲太遠之外,倒也沒有其他不方便的地方,所以願意都留下來。這都是皇太后的德政,才能夠感化得洋人都願意留在咱們這了。”
太后微微一笑,“這話,雖然大部分的功勞不是我的,但是我倒是也可以領一領,這些年若是還和以前一樣把洋人當做是鬼怪,那可真是笑都要笑死人了,聽說宣宗朝的時候,以為洋人是羊精化身,就在水師的船隻上繪上老虎的圖案,以為如此就可以驚退洋人,又說洋人若是不喝咱們的茶就會肚子脹裂而死,這樣的無稽之談,如今可算是都沒有了,無非就是少見多管罷了,見多了,自然是見慣不怪。”
“是,”李菊耦說道,“洋務之後許多洋人進出,大約在內陸之地還是洋人少見,但是在東南沿海,已經是極多了。”
太后沒有說話,李菊耦繼續說了下去,“洋人多了,倒也並不都是太太平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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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言笑晏晏(四)
“怎麼的?”太后漫不經心的說道,“他們還敢違背咱們大清國的法律嗎?”
“自然是不敢的。”所謂的領事裁判權,自然是沒有了,租界還有,但是各國也只是真正的租客而已,只是大家都喜歡集聚在一起生活,這是尋常之事,倒也沒什麼可說的,畢竟交租金就好,何況這些外國人也不是空手來的,興辦的工廠,商行,飯店或者是馬車行等等這些,往來各處的消費等等,這些都是能拉動經濟的,蚊子雖然小,那也還是肉不是?何況也這個所謂的領事裁判權,第二次鴉片戰爭結束簽約的時候,英法兩國為了中國人長期而且十分鉅額的軍費訂單爭奪的不可開交,根本無暇估計這些東西,等到十年之期滿了之後,重新換約想要這個領事裁判權,對不起,慈禧太后是根本不給的。
幸好她還記得一些法律的術語,總理衙門搬出了西方人法典之中的屬地原則和屬人原則,都不應該讓洋人們自己個來判罰案件,幾番爭辯曲折之後,最後定下來:“凡在大清土地之上發生的中外糾紛以及各國公民之間糾紛,由中國管轄,凡任何一國國內公民之糾紛可以回國自行解決,但,殺人盜竊強姦等刑事犯罪案件不在此但書範圍之內。”
西方的政治界一片哀嚎,無恥的中國太后又把魔爪伸向了法律,她如此的精通各國法律,逼迫任何國家都不能透過恫嚇和忽悠在中國攫取到這些政治利益,雖然只是一個領事裁判權,但是他表明了,西方人在中國就是可以肆無忌憚的做任何事情,但是現在,不行了。之前有一位英國商人走私鴉片企圖混入中國,就被海關抓住,處以極刑,英國大使再三抗議,倫敦的英國外交部也發出照會,也無法改變這一位走私的商人被處死的判決。
“自然是不敢的,”李菊耦說道,“之前朝廷特別頒佈了《通商友好條例》用來約束洋人們的行為,這是少了許多是非了,凡是違背了這條例的,自然就要處罰了。”
這個《通商友好條例》實際上對於外國友人們,是一丁點兒都不友好,上面雖然包含了許多的通商優惠條件,但是更多的,不是告訴洋人們是多少的權利,而是羅列了許多的罪名,這實在是太符合中國人一向的重刑罰的傳統觀念了,“逃稅漏稅罪、走私罪、販賣毒品罪(這個專門面向鴉片貿易)、虛假票據罪、詐騙罪、偽劣商品罪、不正當借貸罪、私設銀行罪”等等這些林林總總,大概新設了許多條罪名,每條罪名都仔仔細細的羅列了各種犯罪的情節和處罰標準,罪名之多,描述之詳細,簡直讓人髮指,各國法界這下子可驚奇了,許多的罪名在西方社會里頭都還未出現,怎麼東方的中國人會這樣的迅速,將現在許多經濟活動中的不恰當行為,就仔細並且合理的用刑法把他規定下來呢?這真是一個奇蹟,各國又要前來學習了。
條例之中,這其中最讓洋人頭疼的無非就是馬上要實行的“私設銀行罪”,這個罪行的文字之中是這樣說明的:“凡在中國開展借貸、儲蓄、匯兌等銀行業務之外國財團,未經大清銀行批准,不得設立銀行,若是有違背者,銀行所有資產一概沒收,主犯處以罰金一萬元起至十萬元,並或流放黑龍江。若是造成以下嚴重後果的,處以十萬元以上至伍拾萬元,並流放金州,極大嚴重後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