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部分(3 / 4)

小說:重鑄清華 作者:竹水冷

,門包銀六兩。拜完了碼頭,羅鴻繹覺得可以心安理得地品嚐舉人的幸福了。然而事情卻沒有就此結束。浦安覺得自己忙活一場,只得到十三兩銀子,無疑成了冤大頭,就跑到李鶴齡那裡找了個藉口說急需錢用,從中取走了三百兩好處費。(未完待續。)

三十四、科場弊案(十四)

案情調查至此,越來越讓咸豐帝憤怒。如此烏煙瘴氣的科場風氣,如此囂張的考生,如此蔑視律令的考官,更兼如此昏聵的主考官,都只將自己當成一個傻瓜哄著、瞞著。這件案子加上前面已經審定的“平齡案”和那五十本錯卷,科場風氣之壞已經難以想象。怒不可遏的咸豐帝下旨:不論牽涉到誰,一定要嚴懲不貸!

刑部隨之開始行動:首先將柏葰、浦安、李鶴齡、羅鴻繹逮入大牢,革去羅鴻繹的舉人身份,撤去李鶴齡的兵部主事、浦安的翰林院編修之職。

柏葰的家僕靳祥酷刑之下,沒幾天就一命嗚呼。他的死儘管給審案帶來了一定的麻煩,但並沒有阻止破案的進度。柏葰、浦安、李鶴齡、羅鴻繹相繼交代,個人的口供相互參證、相互補充,已經沒有絲毫疑點。

此時,案子的焦點集中在如何處罰主考官柏葰上。因柏葰是一品大員,如何處置應由刑部提議,最後由皇上決定。

刑部專門負責刑獄判案,此時卻很是為難。刑部官員揣摩不透皇上的意圖,畢竟這是宰相級的人物。儘管咸豐帝有嚴肅處理的姿態,但他也曾表示過“柏葰早正揆席,勤慎無咎,欲曲待之”,說柏葰為官老成持重,從無過錯,現在偶爾觸犯刑律,可以從寬處置。

咸豐九年二月二十三日,還沉浸在過年祥和氛圍的咸豐皇帝接到了負責審訊此案的會審團成員載垣、端華、全慶和陳孚恩四位大臣,經過仔細斟酌商議,聯名呈遞的達三千字的奏摺,將審理此次科場舞弊案的情況作了詳細彙報,擬處柏葰、浦安、李鶴齡、羅鴻繹斬立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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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在圓明園正大光明殿邊上的洞明堂召見會審團成員及綿愉、彭蘊章、肅順、趙光、文祥等十七位位親王和大臣,商量如何處置柏葰。洞明堂,每年秋末霜降後處決犯人時,皇帝都會在這裡逐一核准“勾到”,對犯人的命運做最後的裁定。皇帝“勾到”之處,紫禁城內懋勤殿。避暑山莊是依清曠,香山是正直和平殿,圓明園則是洞明堂。清史稿中記載了這樣的一次“勾到”,雍正十一年(1733年)。皇帝御駕至洞明堂,一邊閱讀黃冊一邊聽相關官員宣讀人犯案情,雍正聽罷,如果表示“情有可原”,該犯便免於筆勾。若“法無可貸”便令大學士筆勾該犯姓名,判以立決。勾到這天,所有人犯都要被綁縛刑場,聽候皇帝的處置。雍正勾點完畢,刑部立刻派人飛馬傳旨,被點到名字的犯人就會被人在臉上用筆書“斤”或“交”字,意為斬首或是絞刑。免於死刑的人就會被送回大牢,民間稱之為“陪綁”。

在場的這些都是舉足輕重的要員,會議場面異常凝重。咸豐帝沉寂了片刻,詢問大臣對處斬柏葰是否有疑議。

大臣們默默無語。俯首靜立,彭蘊章叩首啟奏:“皇上,微臣以為,柏俊乃是無心之失,且靳祥之證詞也未曾說明為了銀子來向柏俊進言,柏俊只是迫於情面來低低取了文齡”

“那之後文齡到柏俊府上送上十六兩門包,為何柏俊不拒絕!”肅順厲聲插話,“科舉乃取士大典,關係至重,亟宜執法。以懲積習,柏葰罪不可宥,非正法不足以儆在位!”

獨有肅順起來發表意見,大聲說:“科舉乃取士大典。關係至重,亟宜執法,以懲積習,柏葰罪不可宥,非正法不足以儆在位!”

彭蘊章一時被搶了話,低著頭的臉上紅色一閃而過。在皇帝召見軍機等人奏對的時候,皇帝沒點到誰的名字,插話是大不敬的行為,自己現在還是領班軍機大臣!肅順你實在是太無禮了!

邊上的文祥微微側頭瞧了瞧彭蘊章顫動的朝珠,心下了然,再偷偷窺了一眼御座上的咸豐皇帝,只見皇帝只是一臉不忍之色,卻也沒有表現出對於肅順失儀行為的惱怒,文祥原本想說的話也落回到了肚子裡,只聽得身後的肅順在厲聲咆哮。

“罷了,軍機諸王大臣有何別的意見?柏俊是否可有從輕發落之可能?”

彭蘊章無言,文祥也在閉目養神,只有肅順傲然自得,顧盼生雄,一時間養心殿內寂靜無聲,咸豐皇帝秉性軟弱,雖是覺得柏俊素日裡當差勤勉,又是兩朝重臣,本不欲殺之,可皇帝卻又是耳根子極軟,聽得肅順一番義正言辭,又覺得柏俊非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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