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實際情況,使得公司被查封,李颯、李爽被捕!
當時正逢一年數度的嚴打時期,李颯、李爽和陳家文在被捕後第20天即被判死刑,立即執行!
公司總部在李颯姐妹被捕第二天就決定派員前去大陸營救,餘泓、連曉菲與李嘉可三人組成了營救小組,餘泓任組長,她們取道香港從深圳入境,而武器彈藥則走海路從湛江偷運入境,隨後被秘密送往廣州。
餘泓、連曉菲和李嘉可到達廣州後以廣州分公司為行動據點,迅速準備好了三輛汽車,一輛是載重量為10噸的賓士廂式貨車,是從江西上饒偷來的,掛上了偽造的佛山牌照。另一輛是八座尼桑麵包車,是從湖南衡陽偷來的,掛了郴州牌照。第三輛汽車是一輛桑塔納警車,偷自佛山中級人民法院。
然後她們又讓跟隨她們一同前來的公司工程人員對那輛貨車進行了改造,首先安裝了遙控駕駛儀,再將駕駛室玻璃換成防彈玻璃,在車廂、駕駛室、發動機、油箱四周及輪胎周圍加裝了鋼板裝甲,在車廂前部高於駕駛室部位開了一個小視窗,並在車廂後面安裝了活動跳板,以便其餘兩車可以駛入廂式貨車內。
…………佛山市第一女子看守所。
10月17日。
早上9:00時,隨著“哐當”
一聲,鐵門開啟,兩名女特警與一名男特警走進了關押李颯她們的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