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問題,是好事。但與此同時, 從你行文用字間, 代表你已被主流價值觀完全洗腦。61從你選擇用“戀屍癖”這三個字來看, 你已在自己的特殊偏好上下了貶義,就像稱呼女生跟西人拍拖為“湊鬼”一樣。但我個人認為,在沒有傷害其他生命的情況下,我們都應該包容任何一個少數族群,因此,關於我們接下來要討論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先把那個“癖”字剔除,直接稱為戀屍就好。
我認為在社會上,戀屍算是少數族群,但嚴格來說,卻不能說是心理極度扭曲,因為戀屍跟易服一樣,只是個人的一種慾望而已,只要沒牽涉到非法行為,就不會對任何人構成影響。所謂非法行為,就例如透過盜取他人屍體,達致戀屍這過程,但必須弄清楚,法律所不容的部分,只是偷取他人屍體,而不是戀屍此事。
要是你喜歡屍體,渴望跟屍體相處,其實有關的工作也不少,例如解剖員、法醫官、仵作或殯儀館化妝師等,你平日甚至可以把美劇《犯罪現場調查》(CSI)(改劇名,查哪個驗屍較易)當作美沙酮,長期播著來頂頂癮,因為差不多每集也有驗屍過程啊。
但我們得仔細準確區分一下,要是你是喜歡接觸屍體的話,以上工作就當然適合你,可是一旦你是希望跟屍體發生性行為,那就超出了上述工作的範圍了(和屍體Zuo愛絕不可算個員工福利喲) 。這是一個嚴重問題,因為許多時候,你可能不是希望得到真實的屍體,而是希望有一種像屍體的感覺。
我覺得從正面角度去看,任何黑暗的盡頭都會見到光明,換個角度,任何缺點都可能有它好處,用一個老掉牙的故事來作比喻,一個鞋廠老闆到非洲後,發現當地土人都沒著鞋,於是感到很失望,認定這裡沒市場,預備撤資 ;但另一個鞋廠老闆卻很興奮,因為他看到這裡有無數的潛在客戶, 讓他看到無限商機—就是類似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