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3部分(3 / 4)

小說:制服系列 作者:標點

強不弱。而且,蔣辰龍和自已有很多相似這處,可以說是同一類人。他要借這個案子來實踐自已的理念的最佳人選只有蔣辰龍。

日後楊寅虎自己回想起來,不免要歸咎於自己太過追求完美。他那次偵案的失敗,不是敗在偵案方向,也不是敗在破案技能,而是敗在他的“理念”上。他的“理念”、一則尚未圓熟,二則在當時可說是逆勢而行。

天下大勢不可造。事難莫過於逆勢,聰明人善於把握潮流,順應時勢,迎合上意,尤其是官場仕途,逆勢而行,當如仰天自睡。一旦失勢,即只有捱打的分兒。

楊寅虎有感於西方司法的完備與偵案技法,認為嚴謹刑偵會是必然趨勢。司法體制在變,一味的刑訓逼供已不能做為偵案的主要手段。現行的以案發率來判定一個轄區的治安好壞,就如同過去以離婚率來判定人民是否生活的幸福、安定一樣的可笑。所謂民不舉官不究,被轄區警官施壓私了或匿而不報的又有多少呢!

而匿不住的案件也只是躺在卷宗裡無人問津罷了。政府對驚動了他們的大案採取的姿態是到案發現場和警局裡巡視一圈以示重視,施壓限期破案是政治介入的唯一作為。

限期破案,對楊寅虎來說沒有比這更令人悲哀的作法了。那些偵破無果的案件僅只是無為而已,但限期破案的結局就意味著冤假錯案在政治的外衣下變成了鐵案。真是悲哀的為民負責呀!

為此,楊副局想透過這次偵案為警局的發展樹一個里程碑,他出身法警,所以能設身處地,為幹警和犯罪嫌疑人著想。他原受過正統的刑偵訓練與警德教育,不但重警德,也有素質函養,他有鑑於潮流的趨向,便想在日後任局長時,在局裡奠定一種新的以偵緝破案為主,講求物證,注重實據,嚴束和尊重司法,崇尚警德情操和俠義精神的氣象。

可惜他眼高手低,無法得嘗所願,偵案所獲的證據一直不能達到他所想要的滿意成度,隨著破案限期的臨近,這一役成了他刑偵生涯的一個低潮。對於冼興艾組的破案證據他雖心存疑惑,但迫於市委的壓力也只好作罷。

楊寅虎從此幾乎“一撅不振”他不能晉身局長,退才副局,但噩運似乎纏上了他,工作上的吃力不討好使他費心勞神,耗損甚巨,與市政領導關係的不洽更讓他如坐針氈,寡慾難歡。不得已而託人情調任司法局任副局,所以一度過得很不得志。

直至這次7。16大案的發生。顏如玉需要一個經驗豐富、慣於合作斷案的司法鑑定專家來鑑定此案為縱火,她想到了楊寅虎。書記兼局長冼興艾認為這是化敵為友的好時機,同時也是尋求鑑案的好途徑,而且這“合作”是意味著他事業向上的又一契機,他也樂意向市委請調楊寅虎回來協助鑑案。

楊寅虎回到警局,發現人人都只聽令於顏如玉,當年他的統制力已不存在。

顏如玉在表面上似乎還很“尊敬”他,但卻完全沒把他的意見“放在心上”而且常常在有意無意間流露出一種“戲諺”彷彿在向他強調:“看!楊寅虎的時代已經過去了,現在看我顏如玉的了!”

楊寅虎覺得內心的受傷與憤怒是無以言語的,因為這個人可是他一手培植的啊!

所以他分外瞭解蔣辰龍的感受。

他和蔣辰龍都只是在強充門面的失意人。

他更瞭解的是:顏如玉是警壇裡以“真材實料”來領導幹警們斷案任副局兼刑警隊長的“典範”只要有她在的一天,局裡的幹警人人都會“奮不顧身”只為那前程的遠大。

在顏如玉統領刑警隊之後,刑警們雖沒有常允在任時的張狂霸道,卻有著更深的難以言表的乖張之氣。為了控制發案率,調節各方面的關係,警匪儼然已成一家。但社會何其複雜,各色人物不等,可謂是眾口難調,發生磨擦就成必然。

於是,顏大隊長就會時不時地出現在各式的抓捕現場衝鋒陷陣,運籌指揮,不論多危險的現場都可見到她的身影。

楊寅虎知道顏如玉為何“不怕死”其實她是怕的。

可是為了成就與資本,她如箭在弦上,不得不發。換一句話說,顏如玉是為了她個人的“仕途資本”而奮不顧身的。

所以楊寅虎並不佩服她。

楊寅虎也不希望這種警匪和流的局面再發展下去:再這樣下去,還不知道有多少警員墮落,多少偵察員會傷亡,那麼多高官的腐敗下場還不足為訓,只怕要生另一場悲劇才令人惕省。

而顏如玉在洋洋得意中,絕不會聽勸。

除非是顏如玉死了。

楊寅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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