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這位女士。說話前,是要講求證據的。依照你剛剛的說法,已經構成了敲詐罪,所以,你要是在這樣下去,我們只好去找律師說個清楚了。想來,你可能非常願意討回公道的吧,既然大家都想討個說法,但是,你要想清楚,這萬一最後沒理的是你,這可…我我記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不要嚇唬我,我可不吃那套。不要忘了,理可是在我這邊,是你們的飯菜不乾淨。”被閻明這麼一嚇,那個女人的氣勢,很明顯的被打壓下去了。雖然在狡辯,可是已經有些氣力不足。
………【第六十四章 餐廳員工的小計謀③】………
老闆也是個明白人,看到這樣的狀況,自然已經明白過來。說閱讀,盡在閻明那可是想要運用心裡戰術來擊退這個潑婦一般的女人。知道了閻明的意圖,老闆自然也是將提起的心又放回了原處。呵呵,他就說嘛,自己的眼光絕對不會有錯的,閻明這個孩子,已經可以處理這樣的突狀況了。
“怎麼,難道女士你不清楚這《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對於敲詐罪的說明麼?用不用我給你背一下呢?敲詐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採用威脅、要挾、恫嚇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物的行為。女士,你覺得這件事該怎麼處理好呢?”閻明微小的望著她,那個眼神卻是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