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1 / 4)

小說:禽獸館四美 作者:開了

“NO,NO,NO!”常敗將軍M號擺動食指。“你可以去查,保證她身家清白,還是孤家寡人一個。”

“哦?”他不太相信。

“你該不會是怕輸吧?”常敗將軍三號用鄙視的眼神看他。對付他這種人呀——激將法最有效!

“笑話!我會輸!?”女人緣極佳的他會輸!?哈!怎麼可能!

“那就賭啊!”眾人繼續慫恿。

“確定她沒有男朋友?”

“確定!否則我們任你處置。”

“賭什麼?”

“輸的義務幫贏的人洗一個月的衣服!”這可是個大賭注。

“換句話說,只要我贏了,就有三個月的時間不用洗衣服?”他可得講明白,免得他們到時鑽“法律漏洞”。

“沒錯!”

“怎樣才算是追到她?”

三個人互望了會,同聲道:“一個熱吻!”

“好!賭了!”

接著是四人擊掌為鳴的聲響。

翻看著手中“流浪社”的社團收支簿,林凌芬只有一個結論——這帳簿,怎一個“赤”字了得?

向來小事不足嘆,大事不足煩的她終究是被現實打敗了。

沒錢時生死相許,談情後各自蹺頭——這就是她那三個豬朋狗友高唱的‘友情萬歲“,去!她忍不住罵了一聲。

話說譚少華——運動社團的搶手貨,排名第一大收人來源的搖錢樹——在遇上寒逸塵後,竟自動脫下“特級貧戶”的頭銜,跳槽回學生會去為民喉舌!讓“流浪社”平白失去百分之五十的收人;再提到楊希如——原本她就不怎麼缺錢用,參與各項工作大多是為了好玩,自從和那個學生會長的事浮上臺面之後,那個死孟凡,一想到他就有氣1竟然明目張膽地扣押楊希如,不讓她參與工作,害她失去幫手損失百分之十五的收人;再說到那隻貓奴——文學社團的辣手貨——竟然宣告退休,天天和那個阿呆在一起,不是泡在書裡就是約會散步!結果百分之三十五的收人來源成了泡泡,噗——地一聲,沒了!至此,“流浪社”形同廢社,只剩下她一個人和一隻鳥。

如果情況只是這樣那就算了!好友們情願選擇愛情而不要麵包她又能怎樣呢?是不?

可是偏偏一一該死的!可惡的!天殺的!不要臉的!#*#……她們竟然好命地得到了愛情也賺到了麵包!譚少華在寒逸塵的鼓吹之下兼了幾個家教;孟凡則是自願擔任楊希如的荷包供給者;沈貓奴更不用說——只差沒住進高學力他家而已!三個人荷包皆麥克麥克,只有她枯瘦如柴,天天拮据度日……凡此種種,教她情何以堪!

唉——罷了罷了!還是她的織田信長最帥了,不會背叛她。將帳簿收進包包裡,順便拿出一本《織田信長傳》——她怎麼看都看不厭煩的偶像史傳。

不過,俗語有云:“人若衰,種的瓜都會生菜瓜”,才走沒幾步路、看沒幾行字,就撞到一堵肉牆,害她活活吻上鉛字。

正想大聲罵人,一解心中鬱悶,卻直覺天突然暗了下來,這堵牆的影子將她整個身於罩在裡面,想必影子的主人不會矮到哪裡去。好吧——她認了!她絕對有打不過人家的自信,所以還是道歉了事吧!

向後退了一步,說聲抱歉後立即向右跨一步打算繞過去,偏偏那道牆向右移,再度擋住她去路。

林凌芬不動聲色、頭也不抬一下,又向左移,而那道牆又恰恰好擋在她面前。

這默契也太好了吧!不過她可是會理睬,她就不叫林凌芬。行!牆不轉她姑娘人轉總可以吧!她轉身往回走,那堵牆比她還快,硬是堵在她面前。

OK——實驗證明:這堵牆是衝著她來的!既然人家找上門了,她總不能不理不睬嘛!是不?抬起頭看向來人,首先人眼的是一口黑人先生都該汗顏的白牙,然後才是略白的膚色及特殊的綠眼珠。

綠眼珠!?全校也只有一號人物有這種顏色的瞳孔,哈!了不起!想她一個小民竟能撞上全校的熱門人物,真是三生有幸啊!

平凡!刁斯貴打量眼前他即將要泡的物件只得到這個結論。要高不高、說矮不矮;要說她瘦也不是,用“胖”這個字又太誇張,長相又不具特色!他頭一回看到一個女孩子家的身材外貌可以用“中庸”兩字形容!這樣子的女孩會不好追上手嗎?哈!他贏定了!

這個傢伙作在她面前只是為了讓她欣賞他那口白牙嗎?林凌芬好生疑惑。他不去善盡花花公子的職責,堵在她面前幹嘛?

“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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