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攻擊時,特效可以附加其上,聯合作用。”
“以上三選擇,你只能選擇一種。”
“將本書頁換回蜀山,你將獲得一氣化三清功法殘篇,可用於提升映象分身的等階與效果。”
“本書頁內容不得洩露,不得傳播,違背者將成為天譴者。”
“編號E5371,不要再奢求更多,你已經得到了你的努力所可以得到的回報。”
第一百零四章 三清真經(下)
只是略作思考,沈奕便選擇了第一種。
他現在的化龍真經有九大特效,制約這九大特效發揮的,除了自身機率外,就是使用方式問題。
雖然特製版的化龍真經已經使他的實力大幅度提升,使他在變身時的肉搏能力無比強大,但到底是以配合血統為主,普通戰鬥依然一般。
第一選擇可以使他掌握的特效能力突破武器與攻擊方式的限制,這意味著以後他在戰鬥時,哪怕使用吸血鬼之觸和槍攻擊,也能觸發功法特效,這種提升卻是有著極大的實用意義的。
這意味著哪怕他血統用盡,光是站在一邊用槍打,都能發揮金剛的作用。
至於吸血鬼特效,因為是武器特效不是自身特效,卻是不能透過槍支運用的。
致命一擊雖然是特效能力,分類卻屬於技能,並且本身也可以透過近戰武器運用,只是不能透過槍支發揮效果。
這到也罷了,關鍵是沈奕做過選擇後,紋章竟然提醒他:
無所不在的特效只能作用於當前擁有的能力,以後掌握的新特效,不會享受到該效果。
這讓沈奕很不滿意。
“別當我是傻子。”他說:“我在屬性一百點的時候學會了致命一擊,難道當我屬性提升到二百點後,那增加的一百點就無法享受致命一擊的功效了嗎?這不合道理!”
這的確不合道理。
三清真經說白了就是系統規則。
能力受到限制,是因為規則要求。
規則受到限制,那就是有人別有用心了。
紋章回答:
“你也知道這是規則的力量。誰掌握規則,誰就能操縱規則,自然就可以突破限制。但是規則操縱者的存在,必然會對規則本身造成傷害。所以我們必須對這種規則力量的運用加以限制。”
“那就是說你們承認這是你們私自增加的限制了?”
“是,你應該明白,規則如憲法。站在法律之上的人越多,法律受到的破壞就越大,因此都市在原則上是不允許這種人存在的。”
“但在實際操作上,卻總是不乏妥協與讓步。”
“你現在獲得的,就是妥協的結果。”
“我現在獲得的是我應得的。”
“那你該明白,理解與擁有的區別。”
沈奕不客氣地回答:“對我而言,理解即擁有。”
紋章再度沉默,惟有李逍遙他們幾個莫名其妙,不知道沈奕在和誰說話。
但事實上別說他們不懂,就是衛弛柏等人也未必就明白。
太清五雷妙法真經,實際上就是關於都市特效的基礎規則。
如果是完整的半部真經,那應該包括了紋章列出的所有選擇能力,甚至更多,如果是整本真經,那麼整個特效規則都將置於瞭解之下,而且不管掌握多少,都不會有新特效限制。
但是有一件事需要注意,那就是:
“並不是瞭解了這些規則,就能凌駕其上,超脫規則的。”
不是這麼回事!
如果是走合法程式,那麼沈奕就算看過全本太清真經,也不代表他就能讓特效無所不在,不代表他能讓技能中包含特效效果,不代表他能自動領悟所有新特效。
事實上他只是瞭解了這些力量存在的原理,就象律師們懂法律,可以鑽法律漏洞,但不代表就能夠不受法律管轄。
之所以沈奕現在能直接突破,使特效無所不在,還是都市給予的結果,是他放棄對所有規則理解的補償。
正因此,紋章才會說你已經得到你應得的。
而在沈奕看來,事情卻不是這麼回事。
因為規則畢竟不是法律。
都市規則存在著一個最嚴重的問題,就是它在設計之初,是一步步成長變化起來的。
它不是象國家憲法那樣,在幾千年的社會變遷中,根據不同的情況,由無數人研究,逐步發展完善的。
它是由一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