弓起身子,前挪了幾步,將身體用植物掩蓋著,腦袋不動,只是眯起眼睛,眼珠亂轉著張望起來。
竟然是一隻奇異的灰綠色生物突然之間撲了出來,把一把劍直刺到一頭野豬的身上!
羅矇眼睛頓時睜得老大,儘量讓自己看得清楚些。他遠遠得依稀辨認出這種奇怪生物的樣子,那是個奇怪的生物,身體結構遠看像是灰綠色的人類,但卻十分矮瘦,身高也就和野豬不相上下的樣子。身上穿著一件簡陋的皮甲,一隻手上拿著一個釘頭錘,另一隻手則空著。而大野豬背上的短劍顯然也是這隻生物帶著。
羅蒙心裡頓時奇怪極了,很明顯,這是一隻地精。
地精,又念做哥布林,一種骯髒的小偷。羅蒙畢竟曾跟隨某德魯伊學習,並且有著作為穿越者的記憶,眼界不算狹窄。
外面荒原和森林裡,有著好幾個地精洞穴,地精這種生命繁殖起來相當的快速。
“可是……什麼時候起,地精也變得這麼勇敢了。”羅蒙覺得自己額頭在滴汗:“莫非這隻,是地精中的勇士?”
下一秒,豬群轟然四散,而被刺中而暴起的頭豬,不管身上插著的一柄短劍,向著地精奮力撲了上去。
然後……沒有什麼羅蒙期待中的精彩攻防戰。
“地精勇士”拼命著逃著,而後面野豬拼死的追著,不知不覺,就遠去了,跑出百許米,這隻地精終於跑不動,在直接嗷嗷痛叫著被撞翻在地,接著被一路踩了過去,頓時鮮血飛濺。
羅蒙頓時大囧。
什麼時候起,地精變成不自量力與腦殘的代名詞了?
地精勇士,一時還沒有死,在地上嗷嗷怪叫著滾來滾去,而大野豬亮著獠牙對付著它。要是羅蒙聽得懂地精的語言,也許明白這嗷嗷怪叫究竟是什麼意思,但現在羅蒙完全沒有興趣理睬這個。
天賜良機!羅蒙這樣覺得,然後舔著嘴唇,拿出小刀。
打不過成年野豬也倒罷了,但要在大野豬跑遠時,還敵不過小豬,那他就只能無語的淚奔了。
小豬都自動向相對安全的地點跑,這是動物的本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