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怯意的親吻。羅恆秋稍稍一愣,甚至還從他唇上嚐到了一點點食物的氣味。
鄧廷歌不懂得如何深吻,也怕碰到他的傷處,不敢亂來,只是試探式地舔舐著他的唇。羅恆秋一動不動,握住方向盤的手心沁出薄汗。
“……我,我不太會。”鄧廷歌稍稍退開,低聲說,“是這樣嗎?”
“是的。”羅恆秋輕聲道,“就是這樣,你做得很好。”
他的聲音低沉溫厚,又帶著幾分難言的、似是被刻意壓制的喑啞。鄧廷歌腦袋一熱,又貼了上去。
作為一個二十多年來從未正式談過戀愛和親吻過別人的好漢子,鄧廷歌不久之前還覺得自己可能會接受不了和男人接吻。
可是這怎麼可能呢?他後來回憶起那天在車裡咬傷羅恆秋舌頭的時候,除了羞愧之外,忍不住一次次回想起羅恆秋吻他嘴角、告訴他“不能反悔”時候的表情。
他覺得在那個時刻,在面對那種表情的時候,不可能有人能抗拒得了羅恆秋的吻。何況在還沒有發生流血事件之前,那些吻熱烈又纏綿,讓他渾身發熱,幾乎控制不住自己。
他此時突然親吻羅恆秋,本意是想道歉,但再接觸下去,覺得一切都不太對了。
羅恆秋張開口發出像是喟嘆一般的喘息聲,鄧廷歌忍不住抓著他的肩膀,忘記了他舌尖的傷口,主動要和他那根同樣綿軟的器官糾纏。
手機鈴聲突然從鄧廷歌的衣兜裡傳出來。
兩人的動作都是一頓。鄧廷歌立刻放開他,臉上露出尷尬的表情,伸指擦過羅恆秋的嘴角:“對、對不起,我又忘記了……疼嗎?”
“不疼。”羅恆秋順勢抓著他的手指吻了吻,“我很喜歡。”
鄧廷歌呆了一瞬,害羞地笑著撓頭,順手掏手機。羅恆秋讓自己平靜下來,開始倒車。
“媽。”鄧廷歌的語氣裡有無端的緊張,“哎,跟朋友在吃飯……”
羅恆秋嘴角的笑意很快就消失了。他面無表情地開車,穿過數個紅綠燈,載著鄧廷歌直奔車站。
此時,在客運站斜對面的公寓樓裡,方仲意正從房間裡打著呵欠走出來。
“在家裡吃嗎?”他靠在廚房門上問,抓抓自己睡得亂蓬蓬的頭髮。
鍾幸煮了兩碗麵,讓他端出去:“我不想出去了,你吃這個麼?”
“吃啊。”方仲意坐在他對面,拿了筷子調羹就開始吃麵。
鍾幸看了看他的衣服。他穿著寬鬆的睡衣,露出頸上的吻痕。“你出門的時候注意一點。”他指指方仲意的鎖骨,“有印子。”
“你太用力了。”方仲意含糊不清地說,“下次輕一點好嗎?”
“你也一樣。”鍾幸還想掀開衣服說話,突然覺得自己這樣太蠢,頓時不說話了,低頭吃飯。
方仲意吃飯的時候也沒閒著,手機刷個不停。他吃了一半就放下筷子,歪著腦袋看手機輕聲笑。
鍾幸的心被一種熟悉的、令他不愉快的預感攥緊了,跳得他難受。
“跟誰聊天?”他儘量平靜地說。
“男朋友。”方仲意盯著手機,頭也沒抬。
鍾幸不出聲,只是心裡那種令他振奮、愉快、幸福的力量像是突然之間萎縮了。
方仲意比他年輕,長得秀氣俊朗,又一身才華。他對他是一見鍾情,踏入泥淖就拔不出腿。羅恆秋曾經恨鐵不成鋼地衝他比劃,伸出手指大吼:三年了!你們在一起多少次又分了多少次!你還嫌折騰得不夠嗎!
不夠啊,怎麼會夠呢。鍾幸當時想,這麼多的戀慕和鍾情,不知道要耗費多少漫長的年月他才能走出來。
只是他怎麼都沒想到,這一刻來得既突然又順理成章,無比自然。
“新男朋友?”他問。
方仲意點點頭,翻出那男人的照片給他看:“還沒答應我。你看看,帥嗎?”
螢幕上是一個陌生的英俊男人,鍾幸點點頭,順手把他的手機抓在自己手裡:“他是你男朋友,那我呢?”
“……你啊。”方仲意笑著說,很愉快的樣子,“你是我最親密,最重要的人,鍾幸。我愛你。”
鍾幸靜靜看他。憤怒和悲哀在他心裡翻翻滾滾,不相上下地廝鬥。
“但我和你是不可能的,你知道。”方仲意說,“我的創作需要動力,愛情是最好的動力。但,但我們太熟悉了,沒有新鮮感。沒有新鮮感,就連愛情的前提都不存在了。鍾幸,鍾幸你別走,等等,聽我說!”
鍾幸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