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交租金使用。不過不能出事故。
接著在他的幫助下,終於開起了診所。這才發現現在已經實行醫師法了,我的職稱證沒有用。於是匆匆回醫院打聽。一打聽自己鬱悶的吐血。由於我長期在外,認定的時候,也就是按照正常程式走。切止97年12月,以前的醫師是醫師,以後的是助理醫師。我恰好是98年的這還不算。醫院裡面居然掃地的煮飯的都成了醫師。甚至比我晚畢業的中專生都成了醫師。我卻什麼也不是。
院長也是一臉無奈,當年管理不嚴格報上去說是就是。現在統一管理我已經沒有機會了。同時埋怨我沒有留下聯絡地址。我簡直要喊冤了,明明留有電話,而且我的父母還在家怎麼會通知不到。檔案上都有記載。
不過我也沒有辦法頂頭上司是不能得罪的除非我不要工作。父母一直不許我不要工作。現在想起來這工作算什麼。不過我還是沒有反抗父母畢竟他們養活我不容易。接著院長說我回來的正好,要交停薪留職的錢和幾大保險。
一打聽原來我們九八年就該由單位買的保險現在還沒有買。只有醫療保險。聽說買了卻連本本都沒有一個。說是生病就在醫院裡面看免費。無奈下留下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