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二十多年人生當中,第一次搭訕女孩子,而且效果非常顯著。
宋孤煙見堂弟視乎早就忘記了失戀的痛苦,沉浸在自我的歡喜之中,知道這趟出門的目的已經達到了。
二十來歲的小屁孩,失個戀就要死要活的,根本不至於。人生那麼長,總能夠遇到一個對的人。
“行了,時間也不早了,打個招呼趕緊走吧。”
清吧裡面人已經很多了,雖然說沒有那麼多烏七八糟的東西,可是吵吵鬧鬧的,還是讓宋孤煙不那麼舒服。
“嗨,美女,這有人嗎?”端著小半杯芝華士的男人走了過來,擺出一副自以為很迷人的微笑。
“抱歉,我們要走了。”宋孤煙冷冷地說道。
慫恿堂弟搭訕小姑娘是一回事,自己被搭訕又是另一回事。對於這種笑得浪蕩的傢伙,宋孤煙沒有一個過肩摔,已經是非常忍耐了。
“這才幾點啊,我請你喝幾杯?”差不多三十的男人,事業有了些小成就,就喜歡到清吧這種地方泡泡入世不深的小姑娘。他哪能夠想得到,面前這個面容姣好,身材爆表的宋孤煙,還有一個外號,叫做行走的暴王龍。
“你自己喝吧!”宋孤煙連字都不想多說兩個,起身就要帶著韓思離開。
“哈哈!”
“慫了吧~”
隔壁桌上的損友肆意地嘲笑著,顯然是把男子這次的搭訕當成了一個賭注。
面子被落了,男子顯得有些惱羞成怒,加上一點點的酒精,伸手就想攔住宋孤煙。
周遊站在一旁看著這場好戲,絲毫沒有擔心。
就憑這個腳步虛浮,被酒色掏空身子的傢伙,宋孤煙讓兩隻手,都能夠一挑五。
宋孤煙伸手拿住了男子的手腕,上前了半步,胳膊頂住了男子的腰際。
“啊~”男子都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一頭就栽進了沙發上面,摔了個四腳朝天。
“啪啪~”宋孤煙拍了拍手,帶著一臉崇拜的韓思就走出了清吧。
第274章 慫是一種境界
宋孤煙的戰鬥力,不需要重申。
這女人的理想男友,那麼能夠在精神上收服她,那麼是在**上戰勝她。如果連兩個要求其一都做不到,有什麼資格成為她男友呢?
然後就導致,她一直都單著!
開玩笑,以宋孤煙的武力值,絕對是碾壓一幫男人,不少警校的男同學對她聞之色變,誰敢過來觸黴頭?
吃了虧的男子還想帶著兄弟出來找回場子,烏糟糟的一群,然後挨個被宋孤煙扔在了冰冷的地上。
也就是宋孤煙心情還不錯,沒有下狠手,不然這幫人都得去醫院報到。
韓思小時候就知道堂姐的戰鬥力爆表,不然也不會把學校的小混混打得爹媽都認不出來。可也沒有想過居然這麼厲害,眼珠子都快要瞪出來了。這去上了警校,堂姐的武力值有了一個極大的飛躍啊。
“小子,學著點,該出手時就出手,別那麼慫。”宋孤煙一語雙關。即是說剛才那夥人衝過來掉頭就想跑的韓思,也是說他在感情上面磨磨唧唧。
韓思一句話也沒敢反駁,堂姐說什麼就是什麼喂,真要是辯駁兩句,那一地人還躺著呢。
周遊不得不佩服一下韓思,作為一個男人,慫到這個份上也不容易。
其實深究一下,也不能怪他什麼。童年完全是出於宋孤煙的陰影之中,好不容易等宋孤煙念大學去了,還得受父母管著。周遊就見過幾次宋長袖,知道這也不是一個好相處的主。作為兒子,韓思在家裡面肯定也沒啥地位,很多事情都沒法自己做決定。
“姐,你說我和她有機會嗎?”
宋孤煙抬頭看了一下夜空,不由地嘆了口氣。人家樂意交換微信,說明願意接觸一下。不過以韓思這麼慫包的性子,姑娘也不一定喜歡。
大話西遊裡面怎麼說的:我知道他會在一個萬眾矚目的情況下出現,身披金甲聖衣,腳踏七彩祥雲來娶我。還有另外一句:我的一種人是個蓋世英雄,有一天他會踩著七色的雲彩來娶我。
不管怎麼找,姑娘始終是希望自己的男人可以英雄一點。韓思現在就是個狗熊,想要吸引姑娘,道阻且長啊。
韓思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之中,倒也沒在意堂姐的神情。
“你好好加油吧,機會都放在眼前了。”宋孤煙安慰了一句,心裡面並不看好這兩個人。
周遊默默地看著自得其樂的韓思,怒其不爭的同時,也有些淡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