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
而且老是做些讓我氣不勝氣的事。
光是寫字條的事就夠氣人了。
那個討厭鬼從一年級開始,就經常把寫日:“你是愛我的,只是你還沒自覺罷了。”的字條進我的書本、書包、衣服口袋、異人館的信箱,不然就是拜託同學傳給我。
一開始我因勝其擾,一看到字條就生氣,但字條卻一樣不斷地出現、天天地出現、三不五時地出現在我的生活周遭。
漸漸地,我連氣都懶得氣,慢慢地也就習慣那些字條的存在。
就像那個討厭鬼天天在我叨唸那番鬼話一樣,聽久了就習慣了。
一直到今天,不論是字條還是那個討厭鬼自己說,都持續進行著,我想它們今後也將繼續下去,直到那個討厭鬼感到無趣而自動終止這些愚蠢的行為為止。
只是我不知道那究竟會是什麼時候?反正無所謂,我已經習慣了。
堯堯的事也是這樣。
半年前剛開始養堯堯時,對堯堯的名字和所說的荒唐話都非常反感,但半年下來,也都習慣了。
如今,堯堯已是我最寵愛的寶貝,我們的感情非常好。
這半年來,我天天都在堯堯的荒唐話中醒來,又在堯堯的荒唐話中睡去。
久而久之就不覺得刺耳了,而且還愈聽愈順耳。
所以說:習慣真是可怕,人類大敵。
幸好對向劍堯那個討厭鬼的討厭,並沒有因習慣他的糾纏而改變。
我永遠不會忘記那個討厭鬼偷了我的初吻和傷害西恩的事,一定要討厭他一輩子!
——…詠心記於有風的初秋
雨,說下就下,也不管人家究竟有沒有帶雨傘出來,直是任性。
“你等一下,我去借把傘。”向劍堯對雷詠心說道。
“不必了,就這麼回去吧!”雷詠心阻止他。“不行,會淋溼的。”他自己健碩強壯、健康寶寶一個是不怕淋雨,但就怕詠心感冒。
“沒關係,只是毛毛雨,我很喜歡在細雨中漫步。”談吐間,已棒著書本,拾級而下,走入雨中。
濛濛細雨中的雷詠心,有一股靈性的朦朧美,絕塵脫俗,看得向劍堯兩眼瞪得老大,瞬也不瞬。
深吸一口氣,排遣因雷詠心而引發的騷動後,向劍堯便追上前去。
“至少披著外套,免得感冒。”他把自己的運動外套,披上雷詠心纖細的肩膀。
雷詠心才想掙脫外套,向劍堯便緊抱住她,蠻橫的命令:
“不許脫掉,會感冒的。”
雷詠心大為不悅,這個討厭鬼憑什麼命令她、強迫她?得好好罵罵他才行。
昂起不服你的下巴,映入眸底的竟是向劍堯滿眼的柔情和關懷。霎時,一股暖氣充塞胸口,讓她忘了繼續生氣。
最後,她斂起蓄勢待發的怒氣,打消和他爭辯的念頭。
向劍堯眼看雨絲細細地飄落在雷詠心烏亮的雲發,不覺心疼,暗自怪責落雨不該淋溼詠心細柔的髮絲。
為了不再讓落雨繼續欺負詠心飄逸的長髮,他高舉手上的原文書,為雷詠心遮雨。
雷詠心發覺雨不再淋溼她的發,不禁抬頭一探究竟。
那本浸溼的《電路學》,正是答案。
雷詠心本想說些什麼,後來終究作罷,靜靜地在雨中漫步。
或許是她太喜歡細雨紛飛的綺景。
或許是雨中的劍堯太溫柔、太過小心翼翼地保護她,讓她捨不得破壞這份無言的柔情。
此刻,她只想象這樣,和劍堯繼續漫步在椰林大道。
凝睇咫尺間的雷詠心,向劍堯連呼吸都覺得困難,強忍擁抱心上人的衝動竟是如此艱辛。天知道他多希望詠心能愛他、不再討厭他。
可惜時至今日,詠心依然排斥他、口口聲聲討厭他。
不過他不過死心,今後他會更加努力,終有一天,他一定要實現夢想——讓詠心愛上他。
想象兩人攜手漫步在微雨的椰林大道上,心靈相契得無需言語聲音,只是靜靜的相互依偎、細數彼此的心跳,該是多麼唯美浪漫。向劍堯渴望得心口發熱。
終有一天,他要實現這個心願,就算得花上一輩子的時間,他都願意。
第八章
“狗狗來,狗狗。”
雷詠心滿眼愛憐的蹲在樹叢裡,和一隻被主人綁在樹幹旁的馬爾濟斯犬玩。
不久,小狗的主人回來,是位女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