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數字音樂兩種截然不同的態度。
ipod旗幟鮮明地表示了對數字音樂版權保護的支援,它的塑膠包裝上還印了一條簡明的標語:“don’t_steal_music。”“不要盜版音樂。”
在產品的實現上,ipod也使用了旨在保護數字音樂版權的技術手段。
比如,要把音樂裝進ipod,只能透過usb,將ipod連線到計算機上,用蘋果電腦公司的軟體itunes,來“同步”;反過來,不支援將ipod裡面的音樂“同步”出來。
消費者買到ipod這個數字音樂播放裝置後,為了獲得數字音樂內容,有兩個來源可供選擇:一個是購買正版cd,然後用itunes軟體數字編碼;另一個就是直接從itunes網上商店購買其已經從唱片公司獲得正版授權的音樂作品。
發牢騷者感覺:花了399美元把ipod買到手後,還要為每首歌曲花費99美分。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個群體當中,很大一部分屬於駭客。
其理直氣壯地數落起喬布斯當初的黑歷史:你不是億萬富豪的時候,弄了一個“藍盒子”,盜打美國電話電報公司的長途電話;現在社會地位變了,就背叛了駭客精神,和大唱片公司合起夥來了……
正在享受榮光的喬布斯,被這個論調擠兌得很尷尬,畢竟他時不時地就以反主流自居一下,理應不在話那些大唱片公司的死活才對。
更何況,非授權的數字音樂越是到處氾濫,ipod這個播放器也會賣得更好。
本來準備以高冷姿態應對的喬布斯,最後還是忍不住地辯解道:“無論如何,藝術家們應該得到應有的版權收入。”
駭客們哪管這些,只用了大約一個星期的時間,便透過方向工程,破解掉了ipod,使其可以不透過itunes軟體,便可以和電腦相互傳輸任何音樂檔案。
在這當中,甚至還包括推出了著名的realplayer播放器的realworks這樣的公司。
喬布斯這下被激怒了,他一邊迅速推出itunes的升級版本,一邊果斷地封殺realworks。
又一場恩怨情仇,隨之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