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1 / 3)

小說:麻雀不愛變鳳凰 作者:蠍子王

。我爹尚在人世,怎會無法解除呢?更何況這樁婚約,除了我之外,就沒有其他人知道了,知道的人全都過世了,我若不想娶你,大可不提就好,不是嗎?

“接下來,你說我娶你是因為你是個公主,這也不對,當我提出要你做我的妻子時,你的身世尚無人知曉,這你沒忘吧?更何況,當我連皇帝都不想做時,怎會為了一個小小的駙馬而勉強娶妻呢?”狄皓天一一的否決掉那些荒唐的流言。

“那你到底為什麼娶我?”

“問問你的心,靈兒。”

“我的心?”

她不解的重複,“對,問問你的心,看看你為什麼要嫁給我?”

“為什麼?當然是因為我愛你啊!”

“沒錯,這就是我為什麼娶你的原因了,因為我愛你呀!小傻瓜。”

“皓天哥……”靈兒感動的低喊。

“好了,誤會、疑問都說清楚了,你還不打算看一眼皓天哥嗎?還是今天的月亮真的那麼美?”狄皓天對著仍仰頭望月的她疑問。

“我……我也想啊!可是人家的脖子硬掉了,動不了。”

“你喔!”他失笑,上前幫忙。這樣的洞房花燭夜……呵……

後記

隨記 馥梅

87、10、10

猛一抬頭,望向日曆,竟發現今日是國慶日!

歲月老是這麼無聲無息的過去,仍記得國中課本里有一篇《匆匆》,作者是朱自清,他這麼寫著——

早上我起來的時候,小屋裡射進兩三方斜斜的太陽。太陽,他有腳啊,輕輕悄悄地挪移了;我也茫然的跟著旋轉。於是——洗手的時候,日子從水盆裡過去了;吃飯的時候,日子從飯碗裡過去了;默默時,便從凝然的雙眼前過去。我覺察他去得匆匆了,伸出手遮換時,他又從遮挽著的手邊過去;天黑時,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俐俐地從我身上跨過,從我腳邊飛去了。等我睜開眼和太陽再見,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面嘆息,但是新來的日子的影兒,又開始在嘆息裡閃過了……

日子真的過得匆匆呢!往日讀書的歲月,彷佛就在眼前,午夜夢迴之時,仍能清晰得見那校園時光,不管是歡樂、悲傷,不管是欣喜、憂愁。何時,那段清純歲月已離我如此遙遠。

往日,讀朱自清這篇《匆匆》,並沒有什麼感覺的。那時才多大?似乎是國一吧!多麼年少輕狂的時光啊!那時是巴不得時光能更匆匆些,而今,年歲已老,再看見這篇文章,終於也能感受到作者“汗涔涔而淚潸潸”的心境了。

今天又是一年一度的國慶日,雖其熱鬧的氣氛已一年不如一年,但至少我記得這麼一個日子,一箇中華民國偉大的日子。

馥梅於澎湖

87、10、16

好久沒看星星了,因為在臺北,就算有閒情,抬頭也見不到半顆星子。這兒就不同了,少了光害和汙染的天空,每到夜幕,一仰頭,便見滿天星斗,彷佛一伸手便能摘了那顆顆星鑽。

我想,我愛星星勝過月亮吧!大概是因為在廣大蒼穹中,月亮太過獨特吧!而我,寧願像一顆星子,隱暱在廣大的星群中,閃爍著那毫不引人注目的光芒,而那道光芒,只讓“知星人”得以窺見。

馥梅於澎湖

87、10、21

白天,我愛坐在那頂樓的“觀海亭”中看海。家,離海不到百公尺,隔著一片綠蔭,不遠處,便是潮來潮往。

頂樓的亭子,原本是沒有名字的,回來這裡後,由於大部分的時間我都坐在那張舒適的搖椅上看海,於是我為它取了個名字——“觀海亭”。

觀海亭裡,除了我的搖椅外,還會擺上幾張藤椅,另外,還有一張大桌子,自從我佔領這裡後,桌上的東西就固定是一本稿紙、一支筆、幾本書,和一壺花茶、一隻茶杯。

我愛這樣的日子,優閒、怡然、自在,寫稿寫累了、或懶了,就換坐到搖椅上,輕輕、輕輕地晃著,眼前便是漾著海波,換著不同的深藍、淺藍的海岸線,澎湖的風,是很少停歇的,尤其到了這個季節,風起時,浪高,色濁,難得碰到風靜時,那微微水紋。清徹的藍,看得連自己的心也微微盪漾著圈圈似有若無的漣漪,然後,想起隔著海峽,另一岸的你……

你好嗎?借著大海,詢著海風,我傳送我無言的問候於你。

馥梅於澎湖

87、10、28

這種優閒的日子,惟一美中不足的,便是時而發作的病痛了。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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