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地表現出生機。我們教課也要儘量從人們的內心著手。大教育家兼心理學家威廉·瓦特確信並證實:感情是不受理智立即支配的,不過它們總是受行動的立即支配。行動可以是實質的,也可以是心理的。思想將感情從消極改變為積極,行動同樣具有刺激性與效力。在這種情況下,行動不論是實質的或心理的,它都領先於感情。你的感情並非經常受理智支配,可是它們卻受行動的支配。所以,要學習運用這樣一個自我激發詞:“要變得熱忱,行動須熱忱。”並讓這個自我激發詞深入到潛意識中去。那麼,當你在創造過程中精神不振的時候,這個激發詞就會閃入到你的意識心神中,亦即時機到來,就會激勵你採取熱忱的行動,變消極為積極,煥發精神“現在就做”。
找到引發你熱情的“火種”
找到引發你熱情的“火種”
《愛的能力》的作者艾倫·弗羅姆指出,從某一個角度上考察,世上有兩種人:一種是生來就對一切都不起勁的,他們活著就是為過日子,至於為什麼要過日子,他們是不去理解,不去追究的;另一種人是對一些事情很認真,很希望自己的生命不要浪費的人。然而,他們之中卻只有一部分人能夠認真的去完成自己,而另一部分人卻始終拿不出力量來。為什麼他們會這樣呢?造成這種差別的原因在哪裡?有沒有熱情是關鍵。有些人比較堅強,他們自己既是燃料,又是火種。他們可以很容易的把自己燃燒起來,發出光和熱。而另一些人卻不然,他們自己是燃料,有發出光和熱的可能性,但是,他們自己不是火種。他們只是木柴或煤塊,需要有火柴或打火機把他們點燃,然後,他們才可以生熱發光,燃燒而產生力量。絕大多數的人都需要火種,去把自己引燃,而自己卻缺少使自己燃燒的力量。於是,這“火種”就成為一些人成功的必須條件。找得到火種,他才可以燃燒;找不到火種,他就永遠只是一堆冷硬的木柴或煤塊。所幸,得到這“火種”並不難得,它們可能是一部名人傳記,一本有啟發性的書,一部電影裡的故事,一個好朋友的幾句話,一位好老師的指引,一次愉快的旅行,一段神聖純潔的戀愛,或一些意外的刺激。這些,都可能在適當的時機,引發一個人對學問或事業的熱情與衝力,使他由靜態的等待,變為動態的鑽研與追求,給他一種勇往直前的力量,使他多年的準備,一旦之間,完全成為事實。這引發熱情的“火種”可能自動的來,但多數時間,需要我們自己去找。不要放棄任何一個可以引發自己潛力的機會,這是走上成功之路的一大要訣。奧格·曼狄諾指出:“我們每個人都可以是生活的藝術家。活出熱情的意義就是找出你愛做的事,然後全力以赴。不管你是否能得到金錢上的回報,你都堅持到底,這便是熱情生活的最好方法。當你從事自己愛做的事時,自然會精力充沛、信心十足。每個人都在用自己的方式活出熱情,有些人等著自然的召喚;有些人已經承擔著‘大任’;有些人沒什麼熱情,只希望生活中有一兩件刺激的事就夠了,那麼生命只是一個逐漸衰退的過程;另一些人則喜歡無限的狂熱激情,當他們完成一個目標時,覺得自己全身都被熱情迸裂了。就像快樂生活是多種方式的一樣,活出自己的熱情也可以從不同的方法開始,發現自己的熱情與興趣所在是你一生的工作。無論你的目標是什麼,你喜歡的事物會使你全神貫注。你的熱情會如流水般擴散出去。”
盡力從事一些有益的工作
盡力從事一些有益的工作〓〓
《聖經》上明確指出:“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飯。”經常地從事一些有益的事業對於一個人的幸福和快樂是十分必要的。無論多麼美好的東西,人們只有付出相應的勞動和汗水,才能懂得這美好的東西是多麼地來之不易,因而愈加珍惜它,人們才能從這種‘擁有’中享受到快樂和幸福,這是一條萬古不易的真理。即使是一份悠閒,如果不是透過自己的努力而得來的,這份悠閒也就並不甜美。不是用自己勞動和汗水換來的東西,你就沒有為它付出代價,你就不配享用它。一個無所事事的人,不管他多麼和藹可親、令人尊敬,不管他是一個多麼好的人,不管他的名聲如何響亮,他都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幸福。生活就是勞動,勞動就是生活。熱愛自己的工作、尊重勞動是保持良好品德的前提條件。只有熱愛工作、尊重勞動,才能抵禦各種卑劣思想、腐朽思想的侵蝕,才能抵抗各種低階趣味的引誘。即使從最低階、最庸俗的意義上講——即從純粹個人享樂這方面講,適當從事有益的勞動也是完全有必要的。不勞動就不應該享受勞動所帶來的快樂。早期的基督教牧師都以親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