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
也許,她該規劃一下自己以後的人生,不要口上一直說著要忘記過去,而心裡就一直都惦記著,她該將自己以前的過去塵封起來,永遠將她是周娥皇的秘密埋藏在心裡。她將頭埋在腿間,蜷縮成一團,慢慢的熬著長夜,只期待著天明,後來累了,她便倒在了床上睡著。
第二天,很早就醒來,她今天可要開店子,要是不早一點起來,許晴起來看見她偷懶,她就要被罵。待她去廁所洗臉的時候,她發現腦海裡面有什麼在閃過,好像是昨天晚上發生的情景。
她記得自己出去買了酒喝,然後走回家的時候,有人阻攔住了她,還奪下了她手中的酒杯,她記得那個人好像是李煜,她以為自己遇見了李煜,但是現在她否定了那個人不是李煜,因為李煜不會出現在這裡,所以那是別人,但是那是誰?她想不起來了。
她搖搖頭,不再去想,想不起來就算了,不管是誰?只要是自己沒有吃虧就行,將洗臉帕給掛好,就走了出去,她要在姨媽醒來之前就去店子裡,她走出客廳,就看見躺在沙發上的周雲貝和周離鈺,兩人睡覺的姿勢實在是有些誇張,想來昨晚是喝醉了。
將落在地上的毯子給他們蓋好後,她便走了出去,騎著腳踏車去自家店子,以前她不會腳踏車,當她第一次看見汽車和腳踏車的時候,她只有感嘆時代的變化神奇,後來為了不坐公交車,便就苦學了腳踏車。
說起學習腳踏車,她受了很多苦,當初她坐上汽車,或者是公交車都會覺得頭暈,或者是害怕,後來為了學腳踏車,她克服自己坐上車子暈車的習慣,然後找人教導,跌倒了許多跟頭,弄的全身都是青紫紅痕。
最後在自己不放棄的努力下,她學會了騎腳踏車,才會像現在這樣順心得手,一點都不怕跌倒,也不怕在大街上會被車子撞倒。
到了店子裡,開起了門,便就要做包子,然後準備好早上需要做的吃食。早上七點和八點的時候是人們上班的高峰期,那個時候她就要忙的天昏地暗,要是自己不提前準備好,客人陸陸續續的進來吃飯,她就會搞不贏,還會出錯。
弄好了之後,眼看時間差不多了,她便開啟了門,準備迎接客人。許晴一般都是要八點半的時候才來,所以店子裡面就只有她一個人在忙碌,她既要收錢也要照顧客人,也幸好她小時候學會了輕功,走起路來步伐都是輕柔的,加上穿的是平底鞋,就不是很累。
不久,就看見有客人走了進來,她笑著忙去招呼客人,溫柔的向對方介紹著店子裡面可吃的食物,經常來吃的客人就不需要介紹,他們走進來,一般都是說自己要吃什麼,就坐下,常來的客人,她也記得清楚他們的愛好,看到他們進來後,她便嚮往常一樣給他們愛吃的吃食。
在吵吵嚷嚷的聲音中,在來來回回、走走進進的客人中,她俏麗的身影便在其中忙碌的穿梭著,在客人吃飯的歡聲笑語中,用微笑來詮釋她的人生,她的滿足,她現在的幸福。
她在現代生活了四年,這便是她每天都需要做的事情,這便是她每天的小小快樂,在平凡和忙碌的生活中尋找屬於自己的快樂,當看到別人吃自己弄的包子或者是自己煮的麵條,當聽到他們誇獎好吃的時候,她的心裡便會愉快,一天的不開心似乎都煙消雲散了。
等著許晴來了之後,她才輕鬆了許多,許晴每一天來,首先做的事情就是清賬單,然後是看錢,還要搜尋她的身上,有沒有私吞錢,就是不放心她,怕她會存起來,這才會一直擔心她有沒有私吞錢。
第一卷 第十一章 ' 遭遇流氓 '
上午忙完後,周細裳便覺得輕鬆,不久,許晴就叫她去菜市場買中午需要的食材,她便去了菜市場買東西,買回來的路上,唱著搖滾歌曲,心情無限好。她就是要活的開心,要活的高興,忘記過去的一切,這便好。
正當她回到店子裡的時候,她眼尖的瞧見對面大廈的牆上有一特大海報,上面寫著的是:'好聲音比賽,速來參加報名,豐厚的獎金等你來拿。'看到這裡,她便覺得很好奇,好聲音,似乎有些興趣?
但她還是不太懂,當下就搖搖頭,走進了店子裡,開始了忙碌,她的生活就是每天都在工作,她的工作就在廚房裡面做一個打雜小妹,或者是清潔工、廚師等等,只要是廚房裡的一切都是她在做。
而姨媽便是收錢的人,即便是周雲貝平時會來店子裡,但只是坐著耍,看著她忙碌,不會上前幫忙,除非是有事情要求著她做時,便會上前來搭一把手,或者是特勤快的幫忙。
這便是她呆了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