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2)
堂哥看了看江明紹,然後又轉頭看著長廊下的林森,兩相對比,同意地點點頭。不過——
“就算如此,林森這個人便值得你費盡心思交往嗎?他對你以後的事業有幫助,還是對你的人生有幫助?”
“我只是想跟他成為朋友,倒是從未想過他能給我的人生帶來什麼好處。”劉吉陽朝堂哥一笑。“瞧,這就是林森讓我另眼相看的地方了,他居然能讓我在找不出他對我的未來有什麼助益的同時,還會渴望與他交朋友。我想,這就是所謂的緣分吧?”
“他跟你本來不應該有所交集,但現在卻跟你成為朋友,他是存什麼心思?”他了解堂弟好交友的性子,也不太意外他會想跟林森這樣的人結交。但反過來想,林森為什麼會跟吉陽成為朋友?對他而言,吉陽能帶給他什麼好處?
劉吉陽想了想,笑了。
“既然本來就是我強求來的,不管他基於什麼心思開始願意走進我的生活圈,我都樂意承受。我滿在意他這個朋友的。”
“我知道我知道,你總想交遍五湖四海的朋友,最好是各行各業、各形各色的人都能交到。明明只應該在公子哥兒堆裡混的人,偏偏有這樣奇怪的交友癖。真服了你,等你以後吃虧了,就知道為什麼‘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會是流傳幾千年的至理名言了。”堂哥輕哼。
劉吉陽微笑喝了口水,沒有反駁。正覺得休息夠了,可以再打一局球時,堂哥突然拍拍他肩膀,眼中帶著好奇兼有趣的神色,指著長廊的方向道:
“嘿,在場兩位最閃亮的明星即將碰撞了。這樣王見王的場面多麼難得,我們速速過去圍觀吧!”
劉吉陽一怔,迅速轉頭看過去。果然看到江明紹帶著他的混血大美女正走到林森面前,似乎正在詢問林森什麼,打斷了林森的閱讀。
江明紹怎麼會對林森感興趣?這兩人,一個是太陽,一個是月亮,怎麼想都不該有所交會的。
早上在別墅會合時,江明紹可是對林森沒一點興趣,逕自就拉著女友玩兒去了,一點也沒給劉吉陽介紹林森的機會。
千方百計想跟江大少攀上關係的人多到已經讓他厭煩,所以江大少非常不喜別人對他引見陌生朋友,常常一群新朋友在自我介紹時,他都會走開。當然,這次也不例外。所以他不算“認識”林森,當然更不應該對林森感興趣。
那麼,為什麼現在他會走到林森面前跟他說話呢?
一方面是好奇,一方面是基於主人的職責,劉吉陽與堂哥很快往兩人所在方向定去。
“嗨,你是林森吧?我看了你好久,才敢過來認你!”混血兒大美人一反對其他人的冷淡,一雙美眸亮晶晶地盯著林森看,熱情的笑容緣是百花齊放一樣的炫人心神。
“你是?”林森抬頭看著美女,確定不認得她後,於是開口問。
“我們在比利時見過一面的!就去年的IBO大賽會場,那時我們都獲得金牌,大合照時,我就站在你左手邊……不過我想你是不會記得這樣的小事的。”美女向他眨了眨眼。IBO,是國際生物奧林匹亞競賽的英文縮寫簡稱。
“你好。”他確實不記得。不過還是禮貌地打了聲招呼。
“好啦,認完人了,可以走了吧?”江明紹撇撇嘴,站在美人兒身後半步遠,似是漫不經心地掃了林森一眼就沒半點興趣似的,別開了頭。
“明紹,別這樣,你真該眼他交個朋友的,我瞧在場的這些人裡,就他值得你深交。”混血兒美人認真地對江明紹說道。她是極為喜歡江明紹俊美絕倫的皮相的,如果他的內裡可以更加充實一些,就十全十美了。
大美人本身正是家世、外表、頭腦都極之出色的人,自然希望男友也是這樣的人,這樣一來,兩人的感情才有機會維持地更長久,而不是輕易消逝在短暫的回國假期裡。這不是時間與空間造成的破壞,而是太容易就索然無味,接著就相對無言了。外表的吸引力,也就只能撐住一個月的假期,之後,便無以為繼了。
她回國第一眼就迷上了江明紹,當然她的美麗也立即得到江明紹熱烈的追求,不過兩天的時間兩人便已如膠似漆。這樣的朝夕相處下來,兩人之間的瞭解,也是非常迅速的。尤其混血美女本身還有著一顆特別聰明的頭腦,不過半個月,也就發現了兩人之間最大的阻礙。
這阻礙不在於江明紹是個女人緣超旺的花花公子,而在於他就像其他二世祖一樣,貪玩好享樂而不愛學習,這讓他顯得有些草包。
當然,她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