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具一個,金國打造,此物少見,然則買者亦少,價恐不高,估價五百至一千兩。”
“花珠冠一個,金國打造,極精緻華美,上鑲寶石珍珠,上好白玉。估價一萬至一萬五千兩。”
“純銀馬鞍一個,重六十三斤,上鑲珠寶玉石,只不過為武人用具,不好出手。估價一千至一千五百兩。”
“純金馬鞭一個,重五斤八兩,上鑲珠寶玉石,雖為武人用具,卻亦可用作他途,略好出手,估價兩千四百兩。”
“金條四十根,根重六十兩,共計二千四百兩。這物件兒,算不得古董,得當金子賣。估價三萬六千兩。”
最後便是那副戰甲,那把寶刀。
“戰甲一副寶刀一把,極不好出手,估價……”青雲子頓了頓:“紋銀五百兩。”
他看了眾人一眼,忽然道:“實不相瞞,各位,老夫想要拿這把刀和這副甲,還有些用處。這一點,老夫並不相瞞。只是這兩件兒東西,實在不好出手,價值更低了些,老夫若是把其當成兩件兒的話,未免賠的太大,是以只能把戰甲寶刀看做一件兒。若是一件兒,老夫就拿了,若是兩件兒,那便算了。”
他也沒遮掩,很是坦誠的便說了出來,直言自己想要這兩件兒,但如果這兩件兒算作兩件的話,自己損失太大,只能算做一件兒。
眾人一聽,各自想了想,便都是同意了。
一來是清雲子有威望,也坦誠,他既然話說到這個份兒上了,大夥兒都願意給他這個面子。
二來則是,這樣對他們是有好處的,他們實際所得,會更多一些。
如果他們不同意的話,青雲子固然是會因為不願意被戰甲和寶刀佔了兩個名額而拿不到這兩件兒東西,但是這兩件兒東西可就剩下了,他拿走的會是比這兩件兒值錢得多的別的物件兒,那就相當於除開青雲子拿走的東西之外,剩下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