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怎麼畏懼官兵。若是讓他知道這是董策的家丁,只怕就不敢如此了。
但這會兒瞧見對面的官軍這般架勢,他立刻就有些犯嘀咕了。
“這還離著老遠呢,怎麼就下馬準備射箭了?這些官兵倒還是有些自知之明,知道咱們這些做沒本錢買賣的,騎射可比他們厲害多了!是以乾脆下馬步射。不過步射就管用?正好,他們站在那兒不動,咱們的準頭兒就更足了。”
馮康暗自尋思了一番,大聲道:“弟兄們,還記得咱們以前怎麼幹的?咱們到了他們四十步上,就射箭,不用管準頭,朝著那邊兒射就成!然後咱們打馬,朝著一邊兒跑!這些狗官兵肯定以為咱們是要直接衝他們,只會朝前射,他們射不中咱們!”
他說的這個,是以前馬賊們常用的伎倆,大夥兒都是熟悉的,紛紛應是。
馬賊們重新開始打馬前奔,不過速度並不快,這樣才方便待會兒轉彎。
馮康犯的最大的錯誤,就是認為對手跟自己這邊兒一樣,用的都是射程較近的騎弓,也會在大約四十步才會射擊。他打的主意就是,打馬向前,然後四十步上開始射箭,不追求準度,畢竟這個距離,又是在馬上,也沒什麼準度可言,就是靠著潑灑羽箭,力求將對方射殺一兩人。然後轉彎繞到一邊去,避開對面射來的羽箭。畢竟是騎在馬上,來去如風,對於避開對面的箭,他還是有很大把握的。
但是這一切的基礎,都是建立在董策的家丁也是用的騎弓,也只能在五十步以***箭的基礎之上。卻殊不知,董策的家丁,從一開始訓練就沒練過馬上射箭,練得都是下馬步射,用的弓也都是射程更遠的步弓。
射程的差距,相當之不小,而這一段距離,在很多時候,便是生死之間的距離!
不過這也不能賴馮康,畢竟這年頭兒,騎兵裝備步弓的,可是真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