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部分(1 / 4)

小說:都市神話 作者:做男人挺好的

NO。39記憶從未停止

旨訌靈序曲,次野蠻衝鋒,熱而,勇猛,網強。南甘圳一般淋漓盡致。

於蒲公英的擁毫來說,這是一場截然不同的快感,是的,宅男們也有英雄夢,就是這麼簡單。於蒲公英這些產女來說,這是一場如火止爆發一般的衝擊波,讓她們感受到了另外一種形式的音樂魅力。

於由依來說,是驚詫,驚詫,驚詫”,

“哥哥

由依驚愕在那裡。

彷彿回到了過去一般,木訥的傢伙在那裡被一個英俊的青年慫恿,然後拿起了話筒。大聲地對那些臺下的無聊聽眾們說道:“呃,我們是隙,接下來這首歌,有點小刺激,請大家打起精神來”

沒有鼓點,只有電吉他,水晶琴,還有修長的手指在那裡飛速地彈奏著讓人如臨暴雨的感覺,電閃雷鳴,就是這般的激烈,沒有人會知道這樣的激情盡頭在那兒。

那個夏天,告別了無聊枯燥的走秀,兩個少年一人一瓶控檬水,噹的一聲,碰了一下瓶子,跟著一個抱著龍貓公仔的小姑娘,她用習慣吸著冰冰涼的雪碧,然後會很嚴肅地打一個嗝。

引來再個少年的哈哈大笑。

那日子喲,竟然是這般的快活,青春、少年、女孩,還有夏日知了聲聲響引發共鳴的水晶琴。

“我是肖邦。我是傑克遜,我是超人!”

“屁,你什麼都不是。”

“小依你走快點啊。”

“走不動了。

“我來揹你吧。”

“喂喂喂,別對我妹妹動手動腳的

“死遠點。”

別離不傷感,男兒走四方。

揮揮手,笑了。

“這把琴,就送給你啦。”

“謝了。”

“喂喂喂,考慮一下啦,我妹妹這麼可愛,

“你的笑容很猥瑣,不過我很欣賞你這麼直白地表現出來。”

“走啦!考慮一下哦,我的妹妹這麼可愛”

“快走吧!”

吹著口哨,揮舞著胳膊小然後大聲喊著:“我是超人!”一個討厭坐飛機的少年在輪船上哈哈大笑。將他的吉他匹克扔在了海中,還有一頂白色的鴨舌帽。

友誼,從來都不會因為分離就淡薄,真正的友誼,經得起任何時間的拷打,經得起任何歲月的侵襲。

“我叫侯龍濤,喂,瞧你這嗓門,可真大,不如,給我主唱吧,我看上你了喲。”

“你這人不是很喜歡說話啊,得改,不然以後怎麼把妹泡妞啊。”手中握著高大少年請客的蛋筒,也不管臉上有多少白色的冰激凌,他得意地說道。

“看到我這雙手沒有?說出來嚇死你。除了彈琴無敵,這可是一雙舉世無雙的黃金級把妹手啊。怎麼樣?請我吃晚飯,我就教你兩招。”

“我靠!你太猛了!一個打幾十個,我靠,牛逼大了,你你你”你就是傳說中的武林高手吧!英雄,弟子不才,一直認為根骨極佳,英雄你收我為徒吧!英雄?英雄?英雄你飯錢還沒給吶!”

激情四射的時候,你總能找到揮灑汗水的地方,快樂的時候,你總能找到會心一笑的事情,不就是這樣的麼?

臺上,越發高壯的青年目光看著前方,眼神是如此的堅定,誰也不知道他想到了什麼,或者說想著什麼,只看到他的脖頸之間,血脈賁張,只看到他強壯的身軀,肌肉堅硬。

“我叫張賁,弓長張,虎賁的賁。”

“你英語很好啊。”

“有人要來?你妹妹?”

“這就是你妹妹啊,好”

初次見面,有些人,註定會志趣相投,又或者說,兩個極端,總是能夠在一起不會顯得突兀。性格需要互補,堅若磐石就需要多變似水。

高山流水遇知音。淺薄也好,幼稚也罷,朋友就是朋友,知音就是知音。

他不會唱歌,但是另外一個知道怎樣讓他變得會唱。

他覺得一個人演奏,舞臺是這般的於是另外一個撓著頭,輕聲道:“就試試吧。”

我叫張賁,我想做個英雄。

我叫侯龍濤,這是我妹妹,小依,來見見你哥哥的好朋友。

“我的妹妹這麼可愛,你考慮一下唄。”

這脆弱的記憶,這堅強的記憶,讓人肅然起敬。

空氣中,彷彿要點燃大氣層,將這僅有的氧氣都消耗的乾乾淨淨,要讓這些聽眾,要讓這些已經燃燒的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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