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跟洛氏集團的資產比起來,那根本不是一個檔次。那錢百萬若是要跟洛林幹起來,也得掂量掂量自己,洛林如果照死的跟他砸錢拼,撒個上千萬找些高階殺手,不是要不了錢百萬的命,畢竟他的名字,在天眼組織裡可是榜上有名。
只是,這是一個和氣生財的世界,又不是什麼深仇大恨,所以一切都要講究利益最大化,整天拼個你死我活,魚死網破,走個夜路都得幾個保鏢跟著,這舒坦嗎?直接採用非常手段將錢百萬弄死,倒不如把他一點點的踩在腳下。這就如同洛林一直強調的:莽夫和智者的區別。另一方面,洛林的身份高貴,自然不懼,但劉萬川他們五兄弟呢?洛林絕不會讓自己這五個小兄弟置於危險之中。
現在的局面充分證明了洛林的做法是正確的。
錢百萬完全接納了洛林這個突然冒出的第二股東,並且有交好的意思,錢百萬的心思,洛林簡簡單單幾句話,就看個清清楚楚,知道對方也是有所圖謀,但他並不在意,洛林心有城府,這個分寸,他把握的住。
錢百萬都拿下了,錢虎這個乳臭味乾的小子,就真的是個悲劇了。
想起錢虎的人揚言要和自己開幹,洛林心中就一陣好笑:小子兒,你老爸都跟我稱兄道弟的了,你算個毛毛?
第二天,洛林早早的來到學校,一上午的時間也算是風平浪靜。實際上,揚言三天內要了洛林一條腿的囂張豪言,是三英藉著錢虎的名頭放出去的,洛林稍稍一打聽就知道了,劉萬川五兄弟也是明白,他們謹遵了洛林的教誨,儘量不去觸犯錢虎的黴頭。
中午放學的時候,洛林召集了五兄弟一起去衚衕裡的原粉紅媽咪酒吧說話,隨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