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後,孔泰熙捲土重來,後來,他想到了,只要是女人,花及巧克力至少會喜歡一種吧!
這回,她開心地笑了!
“好棒喔,這花真是漂亮。”她還拿起來聞了一下,孔泰熙發覺她還挺幽默的,也許是為了彌補之前她的不周之處。
誰曉得,第二天卻看到她把金莎巧克力花束,插在花瓶裡,裡頭還放了水,完全就是把它當成植物來對待。
“你不知道那是巧克力嗎?”
柴虹睜大眼。“那是巧克力?不會吧!”
看到她的表情,他徹底被打敗,原來昨天她聞花不是表現幽默,而是她認為那個真的是花,一束閃著金光,亮晶晶的花。
更扯的是,她竟然不曉得有種巧克力叫金莎,長期以來,她一直認為是個姓金名莎的女孩,在替巧克力代言,幫他們拍廣告。
而她從沒看過這位金莎小姐,還以為是廣告商搞噱頭,直到今天,她才恍然大悟。
兩個人沒默契到這種程度,照道理,孔泰熙該死心了,雞同鴨講,他想什麼,她完全意會不到;而她想什麼,他一輩子也想不透。要不是看在她脖子上那條亮晃晃的天使的眼淚,他不會降低自己的格調,繼續跟她在那邊博感情。
與其跟個無頭蒼蠅在那猜測她的喜好,他認為,溝通有其必要,跟她吃頓飯,藉由談話,應該可以知道她的個性、她的興趣,這樣才能投其所好,把她給吃得死死的,讓她感動萬分,乖乖把項煉交給他。
週末中午。
“今晚,我們去吃大餐,你來了一星期,都沒好好請你吃一頓。”
柴虹面有難色。“可是……我晚上也要去吃大餐。”
“方便讓我跟你去嗎?”他要求。
“真的嗎?我還怕沒人陪我去呢!”柴虹喜上眉梢。
既然都是要吃大餐,那不妨跟她去,反正都是吃,應該沒差才對。
結果,柴虹帶他到臺北縣蘆洲她阿姨家吃露天辦桌,她阿姨的堂哥結婚,跟她不是很親,但對方既然發帖子,不去又不好意思,只是要她包一千六才她一個人去吃,實在有點划不來,幸好孔泰熙自告奮勇陪她去,讓她的心才稍梢平衡了一點。
孔泰熙一看在馬路邊搭的簡陋棚子,還有一群辣妹在臺上跳脫衣舞,底下一群臺客不停用言語誇臺上美眉,他被這樣的場景嚇住了,只是,來都來了,他也不能說走就走啊!
看著桌上擺著滿滿一桌菜,有佛跳牆、龍蝦沙拉、滷味拼盤、紅燒蹄膀、鐵盤鱸,最後,還附贈水果和養樂多……天啊,他孔泰熙堂堂孔氏珠寶集團執行長,竟然坐在這裡吃……也沒錯啦,柴虹說得很對,這是真的在吃大餐。
她的確沒有騙他啊!
所以他怨不得人。
席問,不少柴虹的親朋好友還以為他是她男朋友,不過柴虹很快否決,他不明白她否決那麼快的用意是什麼,直到現在,他還不清楚,到底他是哪裡吸引不了她,才會跟她通不了電,無法有更進一步的接觸。
為了給柴虹顧全面子,所有跟她有關的親戚來灌他酒,他照單全收。
換成以往的他,絕對會翻臉走人,但現在,為了贏得柴虹的好感,為了那條鑽石項煉。他忍。
在這種小地方,這些沒見過大世面的純樸鄉民,很少看到這麼體面的男人,紛紛向他敬酒,不過,為了怕孔泰熙喝太多,她也不免跳出來幫他擋酒,從每個人都要來找她喝酒看來,她人緣極佳,大夥都說她個性海派,爽朗,跟她做朋友,只有好處,從來都沒吃虧過。
她來者不拒,可能是太久沒跟親朋好友見面,顯得更不好拒絕別人的好意,看在孔泰熙眼中,這個女人,受歡迎程度,選民意代表應該都沒問題,一直到酒席結束,大家還是對她依依不捨,相約下次有機會能再相見。
“大家一定……一定都要幸福喔……”
夜晚九點,曲終人散,柴虹走路搖搖晃晃,孔泰熙扶著她,一路晃到他的車上去。
她還不忘回頭,要所有的人,都能幸福快樂過日子。
喝醉酒的她,兩頰酡紅,雲似捲髮,可愛的模樣,像極了法國鄉間那些採野花的小女孩。他環著她的腰,扶著東倒西歪的她,那甜美又帶著稚氣的臉蛋,說她是個小天使,真是一點也不為過。
天使的眼淚戴在她身上,實至名歸,要是把她整個人再簡單做個造型,弄個大型看板豎立在車水馬龍的街道,配合情人節檔期,絕對是情人項煉的最佳代言人。
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