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上鏡機會,未免太過悲劇。
為了多給他們一些推廣宣傳機會,安排有踢館戰,許多的踢館戰。
踢館戰是怎樣一個規則呢?
比如說最後總決賽時的踢館戰,首先會有淘汰選手的爭奪戰,爭奪踢館資格,這個資格是什麼?就是再唱一首歌,和初賽時兩首歌的分數加到一起,選出分數最高的一些選手,對前五名選手可以一對一點名挑戰。
挑戰者必須要分數高過被挑戰者才能踢掉對手,這時候比評標準是什麼?依舊是第一輪初賽成績加第三首歌的成績。
也就是說,今天這場比賽特別重要,在未來許多天裡,不論你是想保住前排位置,還是想踢掉排在前面的選手,首先一點,初賽的兩首歌必須要完美演繹,只有在初賽時拿到高分成績,你才能獲得更多的出場機會。
等踢館戰全部結束,最後剩下的選手就是決賽全部名單。只有到了最終的決賽時候,初賽成績才會失去作用,相對應的,每人要演唱三首指定歌曲,這時候指定什麼歌曲,要看評委心情。
不過這個指定可以協商,不可能隨便給男選手指定個原調的《山路十八彎》,神仙才能喊上去。評委會和選手略做商議,選定歌曲後,以三首歌曲總分評出第一。
可以清楚知道的就是三首歌裡肯定有高音歌一首,柔情歌一首,最後選出的冠軍一定是實力唱將中的實力唱將。
這裡面最大的難度是不給你排練時間。現場選歌現場唱,想有個好的表演效果,那就辛苦點兒,把節目組選出的所有六百首歌都學會。
說白了,《我是冠軍》就是一個努力吸引眼球的娛樂節目。每一位曾經的冠軍都是許多次比賽拼出來的,或多或少會有些支持者。節目組給他們提供最長期的宣傳機會。希望他們有最完美的表現,用實力贏得觀眾,這個節目才能有存在下去的必要。否則折騰一大通,沒人看……希望這種情況不會出現。
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