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1 / 4)

“所以我就狠狠敲了他一頓大餐啊!”

“那你沒我厲害,我不只敲了他一頓大餐,還要了他一張名片,將當天為了相親而買的衣服、鞋帽帳單全寄到他公司去。”

“哇!了不起,不過那種人也敢出來相親,真是丟人現眼!”

薛宇咬緊了牙根,踢門而出。

“薛、薛姐……”一群嚼舌根的女人看到薛宇,臉都白了。

“你們誰敢再講一句誠誠的壞話,小心我斃了她。”她舉起掃廁所用的刷子,態度是認真的。

“對……對不起,薛姐,我們再也不敢了。”一群女人慌張地一鬨而散。

薛宇怒火沖天地舞起刷子,橫掃千軍地打它個落花流水。

好半晌,刷子斷了、五個垃圾桶破了兩個、鏡子裂了三面,她才氣喘吁吁地坐倒在地。

“可惡、可惡、可惡!她們根本不瞭解誠誠的好,他是……他是那麼地溫柔、體貼、忠厚、老實……那些個睜眼瞎子才是真正的垃圾,我才覺得後悔呢!她們沒人配得上誠誠,沒有……”她的心好痛,臉頰驀地滑下陌生的熱淚。

薛宇愕然地拭得滿手淚痕,原以為自懂事後就遺忘了的舉動,為何又在此時記憶了起來?

可是她很清楚,這淚不是為自己而流,全然是在替他不值。一直以來,蕭士誠在她心中的地位就超然得無人可比;姑且不論愛與不愛,她今生最重要的人非他莫屬。

發誓保護他一生,絕不容許有人欺負他——呃,她例外啦——當然更不準有人辱罵他、取笑他!

“那群不識貨的傢伙,我非教她們為今日的言行後悔莫及不可。”她決定為維護他的榮譽而戰。

既然大家都以貌取人,難道當選過健康寶寶的蕭士誠會差人一等?雖然他是遲鈍了點,不過他的男色連上官金迷都嘖嘖稱奇。

“神風萬能社”裡的偷怕照片,除了玉司神的之外,就屬蕭士誠的賣得最好。

這年頭人們的口味都很兩極化,不是要冷酷如惡魔,就要純潔似天使;而蕭士誠正好符合了後一項。

“誠誠,中午來接我,一起去吃飯。”知行合一是薛宇最大的優點,她對著話筒下達一連串指令。“你要先去理髮、開車、戴隱形眼鏡、穿西裝、帶一束紅玫瑰,站在警局大門口等我。”

“榮譽戰”第一步就是儘量宣傳蕭士誠的男色。

一個小時後,薛宇從二樓陽臺,看到了大門口的騷動。

蕭士誠身上穿了一套奶白色亞曼尼西裝、配白色皮鞋,一項遮眉蓋眼的亂髮經過適當修整,頸後過長的部分用銀色緞帶紮了起來,襯托著一張清秀娃娃臉,成熟、貴氣不少。

近一百八十公分的頎長身軀斜倚在一輛法拉利跑車上,懷裡還抱著一大束紅玫瑰,活脫脫是一位童話故事裡走出來的白馬王子。

嘖,早說過他是個罪惡了嘛!瞧,才多久,眾家女子們一路流下來的口水可以化沙漠為綠洲了。

太好了,第一戰成功!她悄悄比了個V字型手勢。不過還沒完,蕭士誠起碼得在門口站上半個小時,才能充分達到宣傳效果。

“委屈你了,誠誠。”說是這麼說,但她口氣裡可沒半點愧疚。

薛宇縮回頭,慢慢關上窗戶。外面太熱了嘛,她還是繼續蹲在辦公室裡吹冷氣,靜待戰果揭曉。

看著表,她有信心,騷動馬上就要上演。

果然十五分鐘後,門口站了一位白馬王子的事已然傳遍警局上下。

又過半個小時,差不多全域性裡三分之二的女性都目睹了這位白馬王子引人犯罪的容顏,更有半數集中到門口去探問王子的來歷了。

當然蕭士誠是不可能開口滿足眾家姑娘的好奇心;更正確一點地說,他壓根兒沒發現到自己成了人們覬覦的焦點。

早說過了,世界上只有兩件事可以引起他的注意力:一是薛宇,二是發明。

“時間到。”兩指交叉一彈,薛宇慢條斯理地收拾起私人物品準備去吃飯。走到大門口,嘴角那抹得意的笑弧越彎越大,蕭士誠的男色果然不同凡響。“誠誠。

“看到了吧!那群不識貨的女人,敢罵誠誠是垃圾,活該摔碎一地玻璃心。

聲音的主人是他“唯二”會注意的事物。蕭士誠的大腦開始運作,抬起頭,一記媲美金陽、光輝燦爛的笑容,驚呆了所有的人。

“小薛,”視圍觀群眾如無物,他筆直地走到薛宇面前遞上玫瑰。“花。”

“謝謝。”接過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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