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外忙些什麼,蘇玲玲問不清,也沒有精力問了。
夫妻之間保持著一種說不清的禮貌和虛擬的安全距離。只是元辰越來越考究的內衣和每天颳得發青的臉,還有被淡忘的每週一次性事,在她心裡聚成一個大大的問號。
花瀾去了一家資訊公司,想在市中心求租到一間400元左右的獨立房子。資訊員讓她交100元資訊費再談。
花瀾交了資訊費後,資訊員告訴她,400元錢只能跟人家合租一個套間。共用廚房間、衛生間。花瀾怕遇上一個金霞式的隔壁,在一個套間裡更沒日子過。沒答應下來,丟了電話號碼,讓資訊員有資訊再通知她。
花瀾回來後,看到門口有一個10歲左右的小男孩在哭。她走過去拉著那小孩問道:
“你是誰家的孩子啊,怎麼在這兒哭?”
小孩不說話還是哭,而且越哭越傷心。
花瀾開了門,把小孩拉進了屋裡,輕聲說:“你告訴我原因,我才能給你解決問題啊!”
小孩終於一邊哭一邊說了:“學校裡要補交30元服裝費,我回家找媽媽要,媽媽讓我到這兒來找爸爸要。我找爸爸要,他不給還打我。”
花瀾問:“你爸爸是誰?”
“我爸爸姓方,他天天到這裡來打麻將。”
花瀾想起了這個人,那次她和金霞進市中心買東西很晚回來,恰逢樓上賭博散場。一個瘦子滿面笑容地挽著一個妖形怪狀
過後金霞給她介紹說:“這妖形怪狀的女人是檔上出了名的 “賭姐”前夫是一販螃蟹的老闆,另覓新歡時,賠了她一筆‘青春損失費’。她在‘圍城’戰鬥中‘損失費’損失精光;最後連手機、項鍊都抵上了。但她賭場失意,情場卻風光。無論誰贏了,都不會忘記請她進飯後逛舞廳。當然,有時還進行肉體交易。”
又說:“那瘦子姓方,夫妻倆均無固定職業,其父母很早就病退在家,有上小學的男孩。一家五口每天只有5元錢的生活費。有一次他妻哭著找過來說,他把存摺上的錢輸光了,又在家偷走了孩子的學費。我曾親眼看見他一口氣輸掉了5000元,那可是他家兩年的生活費用啊。”
想到這裡,花瀾十分同情這個小男孩,從袋中拿出30元錢給了他回學校。
望著小男孩邊擦眼淚邊離去的背影,聽著樓上的陣陣笑聲,再想起金霞的所作所為,花瀾決定一刻也不等地要離開這個骯髒的地方。
她立即出門到了剛才離去的資訊公司。付了200元定金,準備把與人合租的事敲定。她相信城區人的素質總要比城郊區域的人高一些。
晚上,金霞在花瀾收拾東西時過來了。她說:
“阿瀾,你不要走,我知道你看不起我,我下次不再這樣了,你讓我慢慢改吧。這世上,我就你這一個朋友了,如果你再不理我,我真不想活了。”金霞的眼淚淌得滿臉都是。
金根又吃醉了,在那裡一邊說著肉麻的話,一邊捶著金霞的門,還把票子數得“嘩啦啦”響。
金霞聽著外面的聲響,看花瀾一臉木然,又傷心地說:“我們倆都是無根的外地人,住在一起,誰生病了還能互相照顧一下,誰右事環能互相幫個忙。你看,這賴皮狗房東,我一人住真擔心要出事呢!再說,你一人外租假如也遇上這樣的房東怎麼一辦?說句過頭話,假如我們有一個人被人弄死了還有一個人也好幫著收屍!”
花瀾說:“這世界總有乾淨的地方!”
金霞說:“與人合住在套間裡很恐怖。有人傷害你,你逃不脫。你只能大喊,可家家關著門,沒有人能救你!你若從窗戶中跳下去,不死也殘。死了可慘了。不死更慘,下半生,誰侍候你過?再說,你還不像我,跟房主是一個月一個月交房租,你可是交給房主一年的費用啊!你要走,她決不會退錢給你的。”
金霞說得深入淺出,句句在理。花瀾終於愣在那裡了。想自己要是拿不到這筆錢,真還付不出那邊的房租呢。還有那恐怖的套間生活……思前思後,花瀾還是同意把新租的房退掉。
金霞擦了擦臉上的眼淚,從口袋中掏出一根爆竹點燃拉開門往金根臉上甩,金根被炸得怪叫著消失。在硝煙中,花瀾拉著金霞一塊去資訊公司退房。最後房是退掉了,200元定金卻拿不回了。工作人員很體貼地說:“誰讓你們違約的呢!”
花瀾被他關心得無話可說。
第二天,金根一頭油光,一臉正經地來到花瀾房裡。
“你好!花瀾女士。住一個月了,抄一下水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