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恆帶著自己的女兒就像病毒一樣。
而自從那一天帶著她的女兒過來之後,徐志家裡每天晚上都會莫名其妙的著火。
第一次著火可能是意外,可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這麼多天來,每天晚上都莫名其妙的著火,燒的還專門是那些貴重的東西……比如家裡的掃地機器人……放鈔票的地方……每次起火損失的錢財都是一千起步,再加上他們回頭還得維修重新裝修的費用,加起來就更多了。
“肯定是林恆帶著他的那個小賠錢貨弄的!”二姨氣得牙癢癢,“哼,五妹就是個軟性格,她肯定也解決不了,報警,我要報警!”
可是警察來了之後呢,查了好幾天周圍的攝像頭也沒有看到所謂林恆等嫌疑人。況且他們這是家庭內部起火,找到了最先火源的地方,不是因為菸頭忘記滅了就是因為天氣乾燥而起火,完全就是一場意外。
可是還沒等警察離開呢,門口又傳來敲門聲。
同志,你的法院傳票到了。
……
黃家四個兄弟姐妹全都被告了一遍。
雖然那只是他們孩子做的事情,可是為人父母卻不管不問,甚至不教育,還反過來威脅當事人、對當事人使用暴力,造成當事人輕微骨折住院費用,以及各種精神損失費。
呵呵……
這麼算下來,似乎5萬塊都不止了。
而這幾個孩子,則是被強行送到少年宮“進修”一個月。
說是少年宮,其實就是未成年的改造場所。教他們識禮、提高素質。
至於用的方法,雖然沒有暴力,但是也會有一些較為嚴厲的措施。
只有行為規範的孩子才能會放出去。
這可是比蘇眉所認知的那些世界都刺激多了。就算是小孩子,也需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
而至於那些賠款嘛,當然是由黃家四個兄弟姐妹分攤了,蘇眉林恆只管收錢就是。
另一邊的誘受還在偷偷的搞小動作。
每日損失幾千塊錢,還得賠款兩萬多。徐志的爸爸為此跟黃麗吵了一架。
黃麗也是有苦說不出,又把自己受到的委屈全都怪在黃芳身上。
可……現在就算是黃芳也是無力迴天。
在法院判決的第二天,林恆就迅速和黃芳辦理了離婚證。
而林雅詩,跟父親住,由父親撫養。
黃家那四位兄弟姐妹一共賠款五千六百元,而作為主謀的徐志家,每天總有這麼幾千塊由於火災不翼而飛,叫他們苦不堪言,可偏偏又沒有兇手,總是各種各樣的意外頻發。
警察就算是在他家裡安裝了攝像頭,也沒發現什麼奇怪的人和地方。
他們只能自認倒黴。
徐志的父親,因為是個大老闆,徐志又是個主謀禍害,所以負責了兩萬多的大頭債賠款,餘下的三家親戚,每家負責1萬多。
徐志的父親差點兒因此要和黃麗離婚。
雖然沒有鬧到真正離婚的地步,但是兩人的狀態也和離婚差不多了。
徐志家裡,一下子從天堂陷入地獄。
徐志父親痛快的把10萬塊錢甩給黃麗,也從家裡搬出去住,還揚言說,幾年之內不會再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