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還……可以啦,只是還差她一截。
她才不會承認有女人比自己漂亮哩!
“‘勾搭’你的男人?!”明知杜詩蓓認錯人,青楓也不指正,因為這女人的“控訴”引起了青楓的高度興趣。
她從不知道“勾搭”這兩個字,可以套用在丹楓那個超級男人婆身上。
“對。”杜詩蓓將鼻子仰得高高的。“你最好離伯恩遠一點,因為他是我的人。”
雖然大學時,伯恩只是她的“備胎”之一,但是論起外在條件,他可是排名第一順位,可惜就是家世差了點;所以她才會選擇她前夫,雖然長得不怎麼樣,但是最有錢。
結婚第二年起,他們夫婦倆就開始各玩各的,彼此也相安無事了好幾年,誰知他最後竟然為了一個“醜女”跟她離婚!
她心裡有數地知道自己無法成為一個賢妻良母,所以便爽快簽下離婚協議書,當然也狠狠地敲了一大筆贍養費。
回來臺灣後,她天天留連夜店,花錢尋找慰藉,就在她過膩了這種每晚換不同男人的生活,積蓄也花得差不多時,她從電視轉播的籃球賽中,看到了賀伯恩。
她知道她找到了下一張“長期飯票”!
現在的賀伯恩不再是個窮小子,他已經變成一個高薪的職業籃球選手;最重要的是他依然那麼帥,而且更有男人味、更富魅力。
於是她開始派人調查他的資料,得知他有一個造型師弟弟,便藉口要他幫忙介紹那個有名的造型師弟弟給她認識,因而跟他搭上線。
接下來她的計劃就是要再度擄獲他的心,讓他成為她的裙下臣,就像多年前一樣。
誰知,當她昨天打電話再度約他時,竟然被拒絕了!他說他已有女朋友,不願揹著女朋友跟別的女人見面。
真是氣死她了,竟然被人捷足先登!但是她才不會因此退縮,為此,她今天特地前來查探敵情。
“喔……原來‘您’是伯恩的媽媽啊,失敬、失敬……”青楓調侃地拉長音。“不過據我所知,伯母應該已經做古了耶,難道你是死而復生?那不就是殭屍啦!”
青楓故作害怕狀地往後退一步,論機智反應,她從不輸人。
杜詩蓓氣急敗壞地大聲嚷道:“你的眼睛瞎啦,我看起來有那麼老嗎?”
青楓老實不客氣地諷道:“你看起來是比我老沒錯,我都三十了,你應該四十好幾了吧?歐巴桑。”一張濃妝豔抹的臉,怎能跟她脂粉未施的清純裝扮相比?
況且她對自己的娃娃臉頗為滿意,雖然已年近三十,但不認識她的人都以為她才二十歲出頭哩,可見她是天生麗質。
“你……”這女人竟敢叫她“歐巴桑”!杜詩蓓氣得險些將牙齒咬斷。
“我怎樣?”青楓露出一臉假笑,存心氣死杜詩蓓。
才這麼一點本事就想登門找碴、耀武揚威?真是不自量力!
這時剛好丹楓走進店裡,青楓立即招手要她過來。“丹楓,你的情敵來下戰書了。”一臉看戲的好興致。
一身送貨員裝扮的丹楓,才剛送完貨回來,揮汗如雨下,隨意用衣袖擦拭臉上的汗水,好奇地打量眼前的“情敵”。
咦……她不是那天跟伯恩走在一起的女人!
丹楓輕易認出眼前這個裝扮時髦的女人,就是那個害她哭了好幾天的女人。
只是她近看顯得有些蒼老,面板都失去光澤了,沒有遠看時美麗。
她來找她做什麼?
“有事嗎?”防備地看著這名來意不善的女人。
杜詩蓓無禮地上下打量眼前這個“女巨人”。原來她才是駱丹楓啊!
“大而無當”是杜詩蓓對丹楓的第一印象,不但身材太過高大,缺乏柔美的線條,頭髮也亂糟糟的,還一身汗臭味,真是一點女人味都沒有。
跟她一比,自己簡直就是超級美女!
她才不相信伯恩是真心愛這個醜女,相信只要她再加把勁,伯恩一定會發現她比這個女人更好!
“我要你離伯恩遠一點,我們已經快結婚了,不希望有人不識相的擋在中間。”杜詩蓓沒有從青楓那裡學到教訓,氣焰依然高張。
“真是笑話!如果你跟伯恩郎有情、妹有意的話,任誰也無法‘擋’在中間。”丹楓還沒開口,青楓就已經聽不下去,譏諷道。“我看哪,你根本是做賊的喊抓賊喔!”
“你是誰?我要找的人是駱丹楓,不是你,這裡沒有你說話的餘地。”再度被青楓“虧”的杜詩蓓,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