繞了個彎子,才在到達目的地的時侯讓趙可頌把前因後果鬧清楚了。他也鬆了口氣。趙可頌是趙實的私生子,趙實是丁大偉在南邊的一個合作伙伴,倆人也算一起開的天下。趙可頌的絮叨都是圍繞著自己怎麼認了這個爸爸展開的,原來,趙實是一年前才認的他,趙可頌跟著他幹了幾個月,就被推薦給了丁大偉。
程世大概明白了其中的彎彎繞,丁大偉近年和趙實有點互相猜忌,他這招是等於把兒子壓在這裡讓他放心。
只是趙可頌這麼輕易就告訴他原委,這倒讓程世沒有想到。
在道上混的時間長了,程世不能輕易跟自己說,這個人就是這樣。他越來越覺得,人總是在變的,他跟你說一,背後有100,甚至是-100。他跟自己說,趙可頌絕對不是看上去那麼簡單,說一是一,說二就是二。
表面上跟他打哈哈,請他去了那個十分有名的GAY店,趙可頌看上去很滿意,找了一個面目清秀的攀談起來,然後就進了後面單間。程世找了個地方喝酒,有個少爺陪他聊天,問他是不是第一次來。
程世搖頭,那少爺又問,每次來都是純聊麼?
程世說,看心情。
少爺癟了癟嘴,今兒見著我是心情不好麼?
程世說,跟你沒有關係。
少爺又說,你那個同來的,每次都去單間呢。
程世心裡豁然,趙可頌,果然喜歡扮豬吃老虎,得防著點兒。
趙可頌繼續在這個城市的各個角落裡遊蕩逡巡,程世突然靈光一閃,他可能是在找什麼人。
每天游泳,似乎成了他的習慣,為了避開人流,他開始遊晨泳了,每天1000米,沒有特別的事情,他不會間斷。因此他時常能看到那個RIVER;很多時侯,整個游泳池,只有他們倆。
然後,他又養成了個習慣,游完泳後喝杯果汁。
有時會和那個RIVER有簡短的對話
“是本地人麼?”
他搖搖頭說“不是。”
“怎麼想起來做這個?”
“也沒什麼別的更好的。”他說“其實也不錯。”
喝了口果汁,RIVER有些拘謹地站在旁邊“哪裡人啊你是?”
他說出了一個地名兒,程世沒聽說過。River說“那地方特別小,也挺偏僻的,有條河,繞著村子。”
“所以你叫River啊?”
“不是,英文名是這裡經理給起的,因為我名字裡有個禾,禾苗的禾,經理說叫禾苗不好聽,就叫River了。”
“禾苗?”程世不由得想,叫這個名字還是挺怪。
“我媽給起的名兒。”他不好意思地笑“是不是挺土?”
“挺好。”程世說,看著他青春的臉“你多大了?”
“20”
“才20啊?”
“嗯。”
“叫什麼禾?”
“安予禾。”
“雨中的禾苗?”
“給予的予。”
“這名字挺好哇,哪裡土。”
他笑了,說“我媽開始起的就是雨中的禾苗,生我那天正好下雨,禾苗正長呢,村裡有個挺有學問的人說,把雨改成予給予的予吧,文氣點兒。我媽當時就說,成!這字兒比劃少,好寫!”
程世笑,他也笑。
程世始終覺得,和人相處,是需要氣場相合的。可能這個人沒有怎麼樣,你見到他就會討厭不待見。也許,另一個人也沒有做什麼,看著他就很舒服,很有接近的慾望。
安予禾,這個名字,和他的人,都有一種讓他舒服的感覺。
有一次從住的附近看見他了,在一家超市裡,看見他買了好多泡椒鳳爪,一副要把店裡所有的泡椒鳳爪都買乾淨的感覺。結帳的時侯,他正好在程世前面,程世第一次見他穿便裝,普通的牛仔褲和一件T恤衫,耳朵裡塞了耳塞,貌似在聽歌,收銀員問他了句話,他才把耳塞摘下來,一扭頭看見了程世,他好像愣了一下再回憶這個臉熟的人,程世一笑,他認出來了。
“您好。”他點了下頭。
“都不在工作區了,就別您好了。”程世打趣他。
他結了帳一股腦把10幾袋泡椒鳳爪都塞進隨身的大包裡,程世裝了幾罐啤酒,和鹹乾花生,多買了一個購物袋。
倆人從超市走出來,程世不由得問“你怎麼買那麼多泡椒鳳爪啊?”
“嗯,買來存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