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3 / 4)

似洗衣板,十年之後我也會前凸/後翹的。

大叔的衣襟動了動,我以為他要逃跑,趕緊用我的兩條小短腿去追他。

“大叔,收下我吧——”

……

賴上帥大叔

clear:both;〃》我邁動著兩條小短腿使著勁兒地朝大叔飛奔而去,大叔的皮大衣在風中飄逸地飛舞。他的腿一弓,輕飄飄地躍了下來了。我用勁兒太猛,一個紮在大叔的腿縫間。

我二話不說地伸出胖手抱住大叔的大腿不放。手太短了,我想了想,乾脆兩隻手抓死大叔的褲腿。萬一等下他逃跑不要我的時候,頂多我把他的褲子拉下來罷了!

抬頭看大叔,大叔的獨眼在月光下熠熠生輝。

“大、大叔……”我一開口就發現這樣子不行!說話結結巴巴的,搞不好大叔以為我智障或者有殘疾問題,到時候改變主意怎麼辦!

我清了清喉嚨,一本正經道:“大叔,收我吧!我會種菜澆水,上得了廳堂下得了廚房,再過幾年也可以給你暖/床,娶媳婦錢都省了。”

說這話,我是有根據的,這些活我在修道院都幹過的。

大叔的面癱臉終於出現了一絲裂縫,他黑著臉拉著我的手,扯不下來。

大叔終於拗不過我,開口說了四個字:“走吧,放手!”

我鬆了鬆手,踟躕著。

忍無可忍的大叔一把揪起我的後領子,把我拎了起來。

我回頭看我生活了四年的哥特式教堂,直到它消失成一個黑點離開我的視線。不管安琪也好,level E也好,這些永遠都將會是我回憶的一部分。人,到底是靠著懷念生存的動物吶。

大叔果然是個單身漢。

他的屋子也很破舊,但很乾淨,比修道院自然是好多了。

大叔讓我睡在他隔壁的小房間裡,小房間不大但是東西挺齊全的。麻雀雖小五臟俱全,除了沒有多出來的床,我很體貼地對大叔道:“沒事,我可以打地鋪的。”大叔毫不客氣地放下電話,面無表情:“那麼你就打地鋪吧!”

我的心情一下子陰鬱了。

洗了一下地板,被子往地上一鋪就是睡覺的地方了。我在被子上打滾了一圈,開心得要死。打滾了一圈,我開始鬱悶了。現在我全身家產只剩下身上的這套衣服,比我在修道院的時候還要窮。

到底是七歲的身體,腦容量太小,想的事情多了就容易犯困。

一覺醒來,就是黎明。

肚子餓得要死,只好起床去找吃的。

大叔坐在大廳裡,整個人躺在沙發上,修長的兩腿交叉疊放著【俗稱“二郎腿”,但是這名稱太配不起大叔了】,手上正忙活著在給手槍裝子彈。肚子比帥哥重要,我只看了一眼就去解決我的生存大計了。

廚房裡,我對一堆鍋具愣了半晌。

鍋是乾淨的——沒燒過幾次菜,但沾滿灰塵——上次燒菜是很久之前了;刀和砧板是嶄新的——主人估計不吃葷,也是沾滿灰塵——估計用來擺好看的;米缸裡是空的,水池裡連油垢都沒有。

事實證明,大叔很懶。

事實也證明,一個媳婦對大叔來說是非常必要的。

我在廚房摸了半天,最後才在角落裡摸出一個地瓜。

我對著地瓜看了半天,於是決定要烤地瓜。

我捧著熱地瓜走到客廳,大叔已經端坐在沙發上,茶几上放著滿滿的一堆書。

大叔抬頭,一句話劈頭而來:“給你一年時間,讀完這堆書。”

我抬眼,看到堆在最上面那本赫然就是——《論吸血鬼》,全日文的。

我苦惱了,看書不難,難的是日語專業術語吶!

我顫顛顛地抱著那堆書,忽然想到一個事實:這堆書居然是我身量的一半!

走到半路,我扔下書,吭哧吭哧地跑回客廳。

我又想起了一個更重要的事情。

大叔正在戴帽子,看樣子要出門。

我站在他面前,盯著他。

眼神不受控制地順著修長的雙腿往上看,不行,不能往上了,再往上就是【譁——河蟹】的部位了。

大叔疑惑的眼神投過來,我臉一熱,扭捏道:“大叔,你叫什麼啊?”

“夜刈十牙。”我抬頭看到大叔已經站在門口,手握著門把手正要出去。

“等等!”我心裡一急,不由得大聲吼道。

大叔動作一頓,轉過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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