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專之後,立刻宣佈簽約了代言,不是會更好?”
這相當於變相在替金氏拉人氣了。
純粹地,利用bigbang的粉絲效應,來帶動金氏的業績。
志龍一開始沒反應過來。
但大聲和永裴都覺得這個主意不錯。額,至於塔普,他沒聽懂大家在說什麼。
送佛送到西,索性這回就玩個大的。
按勝利的說法——反正我們是bigbang,就應該大—爆—炸。
男人之間的感情不用說出來,他們往往用行動就體現了。
而志龍明白了他的意思之後,看到每個人毫不做作和毫不勉強的臉,突然說不出任何話。
這個團雖然他是隊長,但並不代表所有事情只能聽他的。
他做的最多的是負責專輯的部分,以前都住宿舍的時候,吃飯問題還是永裴解決的,甚至,有時候勝膩對大家的付出更多。
但現在,每個人居然也願意冒著風險,捨命陪君子。
畢竟,如果只是代言,屬於等價交換。
甚至因為是金氏主動找的他們,動用了人脈(他自己)才辦成的這件事。所以bigbang占主導地位,他們是最大牌最有話語權的。
可是如果,真的像勝膩說的那樣,由他們,來提出這個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bigbang單方面虧損的建議,相當於他們自降身份。有點非等價交換的意思了。
因為這個不能明碼標價。
像是他們上趕著倒貼。
更何況,去年金氏才經歷了抄襲醜聞。如果今年再出事,連累到bigbang。說不定他們今年的努力都白費了。從登頂候補打回一線。
這件事情大家都同意了,勝膩直接快刀斬亂麻地拉著志龍去找負責代言和媒體的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