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們在工作上的配合度,讓他相信未來可以免去許多無聊爭執,因為他不想在婚姻裡浪費心思。
所以他直接問:“你要考慮什麼?”
她的態度鄭重。“婚姻是件很麻煩的事,有些事,我必須先想清楚。”
“哪些事情?”
“比方,婚後夫妻要財產共有還是分開,生不生小孩、要不要繼續工作等等。老實說,我很滿意目前的生活,若是因為結婚而大幅度改變……我真的需要考慮清楚。”她揉揉太陽穴,好像今天太忙太累,不適合討論結婚。
他的魅力居然比不上財產共有或分開制?不過,蔣譽還是兩個字,滿意。
他欣賞她對婚姻的態度,沒有暈頭轉向、無聊幻想,單純的實事求是,和這樣的女人共同生活,怎不合作愉快?
於是在他的堅持下,不管今晚適不適合討論,他們還是找了間二十四小時營業的咖啡廳坐下來。
杜絹灌下一整杯咖啡因提神,開啟電腦,一條條敲出結婚契約。
第一,結婚前三年不生小孩,以防婚姻不適合,還要為監護問題鬧上法院。
第二,男方負責避孕問題,女方負責解決避孕失敗問題。
第三,他們各自擁有自己的房間與隱私,在得到對方同意之前,不得越界。
第四,採財產分開制,但男方經濟較好,所以每月提撥二十萬元到女方的戶頭,讓女方做為家庭用度支出。
諸如此類的條件有二十三條,她每條都詳列記載,兩人的態度都很正式,不知情的人還以為他們在談公事。
凌晨一點四十七分,他們擬好合約,到超商列印下來,簽定名字,杜絹在行事曆裡挑出三個月後一個未排定行程的下午,決定在那天公證。
蔣譽在驅車回家的路上鬆了口氣。終於要結婚了,他又完成一項晴天的囑咐。
慢慢的,他將完成她每一項囑咐,然後十年、二十年、五十年,他的生命走到盡頭時,他相信晴天定會遵守承諾,在生命出口處等候他。
他心情愉快,就像完成一項合約一樣,非常有成就感。
把車子開到地下停車場,他搭專用電梯上樓。
他沒和父母親同住,獨居,純粹是喜歡自由。他的公寓在九樓,去年買的,是臺北的高階地段,會選擇這個房子,最大的原因是客廳裡有一整面落地窗,可以俯瞰臺北都會。
這裡每戶都獨佔一層樓,兩百坪空間,四房兩廳兩衛浴,杜絹搬進來以後,客房可以給她住,兩人共用書房、廚房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