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1 / 4)

小說:哈利波特 完結 作者:換裁判

伍德伸手進箱,把最後一個球拿出來。和可爾夫球、布魯位球相比,這個球實在太小了,就跟一個大胡桃核差不多大小。它通體金黃,還長著兩隻銀光閃閃的小翅膀。

“這個小球,”伍德介紹道,“叫做黃金史尼斯球。它是整場比賽中最重要的球。因為它體積小,速度又快,所以要抓住它是相當困難的。而這正是搜尋員要乾的活。你不用管捕手、後衛,也不用管可爾夫球、布魯佐球,你只要跟著它,比對方隊中的搜尋者更先一步抓住它就行。一旦搜尋者抓住這個史尼斯球,他所在的隊就可以加整整一百五十分,這支隊伍也就穩握勝券了。這也是為什麼要找到一個優秀的搜尋者會那麼困難。只有史尼斯球被抓住了,一場快迪斯比賽才會結束。所以有時候比賽時間會拖得很長——我想最長時間的一次記錄應該是三個月。隊員需要休息的時候,替補隊員會上場繼續打。好,我講完了。有什麼問題嗎?”

哈利搖了搖頭。他已經把比賽規則都弄明白了,所欠缺的只是實踐罷了。

“我們現在先不玩史尼斯球。”伍德小心翼翼地把手中的球放回木箱裡。“這兒光線不足,快天黑了,我們會把它弄丟的。來,我們先用這個來練習。”

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大袋可爾夫球。幾分鐘之後,伍德和哈利都飛到半空中,伍德從不同的方向使勁地把那些高爾夫球扔給哈利,哈利必須一一接住它們。

哈利連一個球都沒有接失!伍德高興極了。半個鐘頭後,天色完全暗下來了,他們沒有辦法再繼續下去。

“今年我們的名字一定會刻在獎盃上!”回城堡的路上,伍德興高采烈地說:“如果說你將來會做得比查理·威斯里更出色,我覺得一點都不奇怪。查理·威斯里如果不是去了捕獵龍的話,他現在肯定正在國家隊裡打球呢!”

就這樣,哈利每週花上三個晚上到飛行訓練營地練習快迪斯,再加上其他老師們佈置的家庭作業,哈利的每一天都過得繁忙而充實。不知不覺間哈利已經在霍格瓦徹學校裡呆了兩個月。想到這點,哈利自己都有點不敢相信。他越來越覺得這個學校就像他的家一樣親切了。而每一天所學的功課也越來越有趣,他們已經基本掌握了巫術的一些初步知識。

萬聖節終於到了。一大清早,大家就聞到了走廊那邊飄過來的供南瓜的香味。

更讓人興奮的事情是教咒語的費立維克教授今天宣佈,他認為大家已經有足夠的能力學習物體移動法了。自從大家看了費立維克教授唸咒讓尼維爾的蟾蜍滿教室亂飛的精彩表演之後,早已對這門物體移動法豔羨得不見了。費立維克教授講解要點後,他把全班學生分成兩人一組進行練習。哈利分到的拍檔是謝默斯(這讓哈利大鬆了一口氣,因為分組的時候尼維爾曾經拼命地向他使眼色要和他一組)。羅恩就沒那麼順利了,他不得不要同荷米恩合作。兩個人都氣乎乎的,荷米恩自從哈利收到新掃帚的那天起就一直沒跟他們倆說過話。

“別忘了,手腕的轉動一定要輕點!我們剛才已經練習過一遍了。”費立維克像往常一樣跳上他的那一大堆書上嚷。“先往上揮,再往上拂!記住,先往下揮再往下拂。最關鍵的是要念對咒語!以前有個巫師老愛把‘B ’發成‘D ’的音,結果他一念‘Buffalo’就唸成了‘Duffalo ’,然後他就發現自己躺在地板上,一隻大水牛一屁股坐到了他的胸口上!”(注:英文中Duffalo 之意為“水牛”)

說老實話,這物體移動法可真難練,哈利和謝默斯對著他們的羽毛又揮又拂。

本來以為那根羽毛會乖乖地升上半空,誰知道它連動也沒動!謝默斯不耐煩了,用魔法杖隨手一揮,慘,那根羽毛居然著火了!哈利趕緊用帽子又撲又打才撲滅了它。

隔壁桌的羅恩情況也不太妙。

“維加的地登拉維泥沙!”他對著羽毛大叫,他的長臂掄得比風車還快。

“你念得不對,”哈利聽到荷米恩對羅恩說,“應該是維加地登拉維提沙!念‘加’字時要拉長一點,別太快。”

“你這麼厲害,你來做吧!”羅恩很不高興。

荷術恩捲起長袍的袖口,揮動她的魔法杖,口中念念有辭:“維加地登拉維提沙!”

那根羽毛輕輕地動了一下,慢慢地離開了桌面,一直飛到離他們頭頂四英尺高的地方。

“噢,幹得不錯!”費立維克教授鼓掌為她喝彩:“大家都往這邊看哪,格蘭佐同學成功地使她的羽毛飛起來了!”

結果,一節課上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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