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部分(3 / 4)

在了縣城裡頭。

其實要確定目標並不困難,整個縣雖然很大,但是鄉下地方不是城裡,家家戶戶都是自己的房子,沒人會租給一個外人,而鐘鳴在上高中之前,小學和初中都是在農村裡頭,就在村口不遠的地方。所以鐘鳴可以呆的地方,就只有他們那兒的小縣城。

凌志剛立馬開車前往他們縣城,這是個典型的相對貧困小縣城,除了馬路是新鋪的比較好看,主幹道兩旁的樓房全是兩三層的舊式樓房,街道上沒有什麼樹,人也不算多,凌志剛決定先從縣高中旁邊的小旅館開始查起,讓他鬆了一口氣的是,這樣的小縣城來的一般都是本地和周邊縣區的人,這些人通常當天來當天走,沒人會在縣城裡頭過夜,所以旅館的數量屈指可數,統共不到三四家。凌志剛很快就將這幾家旅館找了一遍,鄉下小旅館住宿只要給錢就行,根本就不記名字,凌志剛就用語言形容鐘鳴的模樣,又一間房子一間房子地找,結果都沒有鐘鳴的影子。

這個“案子”到了這裡,就徹底沒有了頭緒,凌志剛把車子停在縣高中的大門外頭,心急火燎地,靠著車身一根菸接著一根菸。

就在他不知道該到哪兒去找的時候,突然就看見鐘鳴手裡拿著一瓶礦泉水,晃晃悠悠地從一個小衚衕裡頭走了出來。他立馬站直了身體,鐘鳴也看見他了,愣了那麼一兩秒鐘,扭頭就朝衚衕裡頭跑。凌志剛撒腿就追,怒氣衝衝地吼道:“你他媽給我站住!”

鐘鳴當然不會聽,不但不聽,反而跑得比先前更快,跑步向來是他的強項,他要是努了勁兒跑,凌志剛還真追不上,眼看著鐘鳴離他越來越遠,凌志剛撈起一戶人家大門前頭晾曬的拖把就投了過去,不愧是黑社會里頭混過幾年的,一砸一個準,鐘鳴“撲通”一聲,就被拖把砸中了腿彎,摔了個狗啃泥。

凌志剛看見鐘鳴摔成那樣反倒心疼了,趕緊跑過去將鐘鳴扶了起來,鐘鳴還不死心,爬起來還要跑,就被凌志剛拎住了衣領:“行了,別跑了,你還能跑哪兒去?”

鐘鳴抹了抹臉上的泥土,又緊張又害怕,哆嗦著說:“你……你怎麼會在這兒,你怎麼找到我的?”

凌志剛就鬆開了鐘鳴的衣領,拍了拍手上的土:“只要我想找,這天底下沒有能逃得出我手掌心的人。所以我叫你別跑,你也跑不了,何必呢。”

………

鐘鳴突然看見凌志剛,還以為自己是在做夢。

是的,他以為自己是在做夢,因為這幾天鐘鳴睡覺,可沒少夢見他被凌志剛逮住的情景。

夢到的這些個情景裡頭,大致分為三種。

第一種的凌志剛凶神惡煞,逮住他就是一陣拳打腳踢,惡狠狠地罵道:“你不是想跑麼,老子打斷你的腿,看你還怎麼跑?!”

接下來的情景就很熟悉了,就跟剛認識那會他要跑凌志剛殺雞儆猴的時候一樣,撈起一根鋼棍就打斷了他的膝蓋骨。

第二種就是比較理想的情況了,凌志剛看見他溫聲軟語極盡巴結之能事,向他道歉,求他原諒他,說他不能沒有他。

然後就是第三種……

第三種說起來比較害羞,也就不說了。

可是當他反應過來他不是在做夢的時候,鐘鳴的第一個念頭,還是跑!

所以古話說得好,技多不壓身,人生在世,沒有什麼本領是完全用不到的,有時候只是時候未到而已。你就比如說鐘鳴,當年他獲得校運動會長跑冠軍的時候,怎麼會預料到長跑會在他將來的生命當中,扮演這麼重要的角色?!

只可惜他這個本領,到最後還是沒能救得了他。鐘鳴知道他跟凌志剛見面之後的第一個態度很重要,那就是要不卑不亢,既不能太強硬,又絲毫不能服軟,要不然以後都會被騎到頭上,於是他勉強鎮定了情緒,問:“你想幹什麼?”

“你認錯麼?”

鐘鳴把胸膛挺的筆直:“什麼?”

“你知道錯了麼?”

鐘鳴臉一紅,眼珠子瞪得老大:“不知道,我哪兒錯了,被人強姦了不能報警難道還不能跑?”

凌志剛失聲笑了出來:“別動不動就強姦強姦的,說的這麼難聽。咱們倆同居這麼久才發生性關係,怎麼能叫強姦?”

“不管同居多長時間,我不願意你強迫我,就是強姦!”

“你是不是需要我再提醒你一下,你確定咱們倆之間發生的事情算是強姦?”

鐘鳴的臉又是一紅,別過臉去,不肯直視凌志剛的眼睛:“那……那至少也算誘姦。反正不是完全出自我自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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