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麻木地行走在下班族的人流中,眼淚越流越多,眼前的事物也越來越模糊。
經過她身旁的三三兩兩的路人都露出驚懼的目光,擔心地看著她歪歪倒倒穿流在人群中。
不知道自己是怎麼來到一處小公園的,她只覺得累得全身抽搐發麻,已經顧不上自己是什麼境地了,更管不了別人怎麼看自己。
坐在長凳上,終於哇地一聲哭出來……
替我把血放了,我好一了百了【3000字++】
終於哇地一聲哭出來……。
愛情和道義,她只能選擇一方,雖然和季曉珍的談話只是短短的那麼十幾分鍾,但她的情感卻每分每秒都在與理智抗衡,理智的是她最終的決定,痛苦的是她失血的靈魂。
不是她不相信勳的真心,而是她根本無法承受他的那份真心,因為她無法給與他需要的,所以她沒有資格得到他的愛。
憑他和季曉珍這樣的瓜葛,他給自己再多的真心,她也只覺得是種無以復加的痛苦。
不是她真有那麼大度,而是她根本沒有信心,可以承受自己所愛的男人,和別的女人擁有一個愛的結晶廓。
她承認,她很自私,她想要的愛也很自私。要麼,不愛,要愛,只能唯一。
所以,她寧願選擇退出,也不想看到所有人都痛苦的結局。
這個世界,本就是如此,有得就有失傑。
她不遺憾,真的,一點也不遺憾了。因為,她知道他愛過自己,那般溫柔地對待過自己,那般體貼地珍惜過自己,這就足夠了。
歡歡眼角的淚水依舊在流,唇角卻不由自主地笑了。
齊歡歡,再堅強一點,不怕!
反正,不是沒有失戀過,現在,只當是再經歷了那麼一次剜心刻骨的疼痛罷了。
若不然,你還可以當作是,他的溫柔從來就不屬於你齊歡歡!
若不然,你還可以當作是,當初他無端消失後壓根兒就不再回來!
若不然,你還可以當作是,他連城勳在你齊歡歡的生命裡,從來就沒有出現過!
是啊,心不動,則不痛……
歡歡胡亂地抹了一把眼淚,渾濁的眼光望著公園中心平靜無波的湖面,心底漸漸地沉寂下來,一如湖面的漣漪,最終歸於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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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歡不知道在波瀾不興的湖水邊杵立了多久,只知道自己和勳之間華麗麗的愛情泡沫,被季曉珍一槍斃命般地戳破,在這灑滿陽光的天空下璀璨地迸裂了,連追憶都成了枉然。
呆呆地站在原地直到晚霞褪盡,她發覺,自己竟然想不起和勳在一起的點點滴滴,徒留在腦海裡的,只有季曉珍的那句“求求你放過我們一家吧”。
難道,緣分真就這麼作弄人?從一開始就怕連城勳帶給自己傷害,怕他終有一天會成為自己的心頭傷,所以她一再的抗拒,卻最終應驗了這個猜測。
歡歡想著這些的時候,眼淚早就流乾了,表情一如湖面的平靜,雖然腦細胞是活動的,卻像是在工作時檢查下屬有沒有失誤時那樣,彷彿這不是件憂傷的事,她只是在做著人生的總結。
更沒想到,緣分還真就那麼作弄人。
她以為自己一連失戀兩次已經夠可悲的了,居然在湖邊還能有幸遇到搶劫。還好,那個劫匪只劫財不劫色。歡歡很配合地把自己的手機、現金都給了劫匪。
劫匪要走的時候,歡歡心念一動,喊出聲:“站住!”
劫匪反倒嚇了一大跳,以為歡歡反悔了,要喊人來抓她,於是拿著匕首面目猙獰地架在了她的脖子上,威脅道:“老實點,敢叫出來,老子就放了你的血!”
誰知,歡歡眼睛乖乖地閉起來,伸著脖子請求他們:“大哥,我就是想請你幫個手,替我把血放了,我好一了百了。”
突然之間就覺得,活著沒什麼意思,既然有人恰好出現在這個檔口,又願意幫她這個忙,何樂而不為呢?
幾個劫匪面面相覷,又回頭像看怪物一般地看著她,之後嚇得丟掉匕首撒腿就跑,連錢跟手機也顧不得拿。
歡歡撇了撇嘴,沒事人兒般地拿起手機和錢包。
她是有多不待見人的,連綁匪都不敢搶她……
撲面而來的風並不寒涼,卻有著無形的魔力,輕輕拂開歡歡的面頰時,讓她恢復了清醒,神智不再渾渾噩噩。
“啊——”
她覺得心裡憋屈得難受,扯開喉嚨,不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