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小數目,綁匪給李傑三天的時間籌錢。
不能引起警方注意,李傑和張佩純就不能在同一家分行領太多的現金,於是他們分頭在同一家銀行的不同分行,領出了大額的現鈔。
當初葉志全給的五千萬,張佩純一直不肯動用,只是放任五千萬在銀行裡孳息,現在總算派上用場了。
敵暗我明的情況下,李傑相信綁匪一定會暗中跟蹤他們的動靜,所以領錢的動作只是為了向綁匪保證他們有花錢贖人的決心,希望綁匪能看在錢的份上,別動手撕票。
而在綁匪手中的葉采薇,她的不吵不鬧,高度的配合,也讓綁匪稍稍鬆懈了心防。
一天過去一天,她只能在小小的房間裡踱著步,專注著門外的動靜和談話聲,偶爾看著小小鐵窗外的一方風景,什麼事也不能做。
數著日子,她知道綁匪和李傑約定今日要交付贖款。
“錢不是問題,可是得讓我再聽聽她的聲音,我才放心去交錢。”這是李傑在電話中向綁匪乙的要求。
綁匪乙同意了,他拿著手機放到了葉采薇的耳邊。
“喂!”幾日的折磨讓她哽咽了音調。
“聽到你的聲音,我就放心了,你說的‘同學會'我明白了,我會平安地把你救出來的。”他得長話短說,因為手機隨時會被切斷。
“李傑,小心一點。”她提著心,不為自己,卻為他。
綁匪乙拿走了手機,轉身走了出去。
想著即將入袋的鉅款,綁匪乙得意地忘記落鎖。
“將錢用旅行袋裝好,今天晚上六點,北宜公路五十三公里處,將錢直接放下,車子馬上開走,否則我就對你馬子不利!再警告你一次,千萬別報警。”她聽著綁匪乙沉沉地說著。
“錢一到手,人就會回去,沒看到錢,我就馬上將人給殺了!”
隔了幾秒,她沒聽見綁匪乙的說話聲,應該是將電話切斷了。
時間到了,葉采薇開始不安。
綁匪會在去拿贖款前先殺了她,還是拿到贖款後,再返回這裡殺了她?
她猶豫不決、惶恐難定。
額上的汗珠也一顆一顆地泌了出來。
她不能坐以待斃,她好想好想李傑,好想好想媽媽,無論如何她得活著走出這裡!
內心爭戰了許久,終於,她動了動交握在後的雙手。
綁匪是一次比一次綁得松,她先用右手手指小心地從袖口中拿出鑰匙,然後再抽出萬用小刀裡鋸齒狀的刀子,右手轉握小小的刀柄,開始割著那有拇指粗的麻繩。
在看不見的情況下,幾次小刀都割上了她的左手掌,她吃痛了幾次,還是繼續努力地割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