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幾個月裡,我經常沿著那條河隨意亂走,在那幾條索橋之間穿來穿去,偶爾看到山埡裡的野棉花,便停下來,採兩把,丟到水裡面。
有時候,看著那山頂上的積雪,也曾認真地想著要去爬一爬。
只是我覺得自己好累。
河的這岸,就是映秀小鎮。
小鎮無特色,只是豆腐多,蘿蔔多,**也多。
當然最多的還是一些從不認識卻自然變的親切的朋友。
小鎮雖好,只是太過寂寞。
別說寂寞這詞太俗。我在映秀鎮只用了半個月的時間便了解了為何有些人會因孤獨而死。
三個半月之後,我不但喝光了朋友所有的全興,看完了所有的**,所有看的下去的武俠小說,到最後甚至連魯迅雜文全集都當寶貝似地看了兩遍。還因為弄飯而整壞了四個電爐,可還是寂寞。
於是我開始想寫一本可以流傳半年的武俠小說。
可又不會寫。
我平均每個月打個電話回家,告訴父母我活的很好。
我也曾給李豔打過電話,但一直沒人接。
所以我只好每個月給在武漢的一位女同學寫封信,藉此通知高中的同學們,xf還沒死,只是不知道他們在不在乎。
我也曾給小眉打過電話,但老奶奶說她已經到天津上班去了。
我想這樣很好。
直到有一天,我例行給家裡打電話後,又順手撥了李豔家的電話。
她在那頭笑呵呵地說:“我要結婚了,祝福我吧!”
我忽然一下想起了小眉,想起了我對她的承諾。
所以我把李豔痛斥了一番,然後問她什麼時候讓我和老任痛痛快快地喝次酒。接著開始收拾行李。
在電廠工作的好朋友知道我要走了,便陪我到河的兩岸去走了走。
那是他第二十幾次陪我了。
他遞給我一根菸,幫我點燃,然後拍拍我的頭。
說了一句很沒深度的話:
“其實我們這裡的燒豆腐還是很好吃的,有空常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