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部分(2 / 4)

小說:噴神 作者:恐龍王

劉教授這套房子,還是一個頂層整層的戶型(18樓),扣著280方的面積做的(為了降低稅率),是整個樓盤最大最好的戶型。

實際上算上附送面積、頂層閣樓、跳空,使用面積遠遠不止房產證上寫的數字。

最關鍵的是,因為一邊臨著莫愁湖、另一邊靠著秦淮河,所以頂層帶來的景觀效果就非常好。

如今這邊已經要一萬多一平米,持有到2017年大約4萬5至5萬一平(當然後世的馮見雄並不知道,因為他讀完書就離開金陵了,也沒打算在金陵置業,沒關心過)。

馮見雄一邊看,劉教授一邊還怕他不認可房子的價值,在那兒給他解釋:“這個盤是02年開盤預售的,從我付錢到現在,剛好滿5年了,所以稅費可以省一些。

但你也知道的,如今國內的地產商怎麼肯蓋好房子再回籠資金?都是地皮到手稍微起個地基、拿到預售許可證就開賣了。

我們現在在的這幢,是02年交的錢、04年底才蓋好交付的。我05年開始裝修,裝好到現在也就一年多點兒,基本上也沒住過,完全就是新房。一直擱在這兒散味兒,你隨時可以辦事用。

我5年前付錢的時候才6000多一平,但現在你拿出去喊1萬2一平肯定搶著要,這都是實打實的價。說不定遇到喜歡湖景房的、喜歡莫愁湖景緻的,1萬3到1萬4都能出手。”

馮見雄在那兒俯瞰莫愁湖觀景,入了神了,所以一時沒有答應,倒惹得劉教授不安起來。

直到門鈴響了、樓下小飯店的老闆娘把一堆外賣送上來,馮見雄才回過神來。

他聽劉教授越說越自誇,笑著擺擺手:“放心,我沒懷疑這套房子的價值來,咱邊吃邊聊,談正事兒吧。”

兩人在大餐桌上把菜餚擺開,劉教授還從儲藏室裡拿出一瓶茅臺,開了給各自斟滿一杯。

馮見雄也把今天特地隨身帶的相關檔案、自己的筆記拿了出來,很隨意地攤在桌子上。

兩人碰了一下杯,馮見雄吃了幾口豬耳、牛尾之類的冷盤,馮見雄就開始面授機宜。

“這次最高院的《解釋》我通盤看了,有個很大的漏洞。如果你這輩子打定主意站隊國知局了,那把這個風險的系列論文課題做出來,絕對可以再高升一步,成為國知局的常備專家組成員。當然,也會得罪最高院,所以你本人這輩子就別打去律師事務所、親自下場打官司的主意了。”

馮見雄的開場白,調子就定的很高。

但劉教授絲毫沒覺得馮見雄在吹牛,也沒有插話,只是擺出一副虛心聆聽的樣子。

沒辦法,馮見雄創造奇蹟的事情已經做了太多了,以至於和他合作過的人都習慣了。

馮見雄便吃了兩口菜,繼續說道:

“你看,這次最高院的《解釋》草稿裡面,對於‘發明專利的申請審查程式、及救濟流程’,就有一定的插手具體條文我就不一個個字讀了,你也是懂行的,都明白。我就說重點。

你也應該知道,往年最高院從來沒有插手過專利的申請、以及有效/無效過程中的事務,最多隻是直接引用國知局的涉案結論,進行相關的專利訴訟判決。這一塊兒,按照原先《專利法》明文規定,是100%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也就是國知局說了算了。

但現在這次,儘管最高院法理上依然沒有越權,卻在解釋裡面調整了‘國知局究竟怎麼依法行使《專利法》授予的行政職權’、作出了一定的指手畫腳嘗試……”

劉教授眼神一眯,聽得很仔細。

他知道,法院系統出的“司法解釋”,雖然理論上也可以是包羅永珍的,但實際操作中,更多隻是解釋那些“涉訴條款”。

通俗地解釋,就是那些打官司的時候會用到的條款。

而“非涉訴法條”,司法系統一般是很少專門去解釋的。

就用《專利法》來舉一個簡單通俗的例子好了。

比如,《專利法》第三條:國w院專利行政部門負責管理全國的專利工作;統一受理和審查專利申請,依法授予專利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m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利管理工作。

這條一般來說就屬於“非涉訴法條”。

因為其規定的內容,屬於“行政授權”,也就是定“哪個衙門依法可以管哪些事兒”。

除非是極端個別的理論情況下(比如要是有個人打行政訴訟,想指控某個國家機關無權過問專利審批事宜

本站所有小說均來源於會員自主上傳,如侵犯你的權益請聯絡我們,我們會盡快刪除。
上一頁 報錯 目錄 下一頁
本站所有小說為轉載作品,所有章節均由網友上傳,轉載至本站只是為了宣傳本書讓更多讀者欣賞。
Copyright © 2025 https://www.hxsk.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