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騙了。”
一行人竊竊私語的時候,終於有個馬仔接到一個同事的電話,然後為杜丘明帶來了他想要的馮見雄近況訊息。
“杜總,小蔡說在海d區法院的公告區看到了高大松酒駕案的開庭計劃。是7天后開庭,被告方辯護律師就是馮見雄看樣子他最近是在京城,要幫那個案子開完庭才會回金陵吧?”
杜丘明一陣理解不能。
他是做過周邊調查,瞥到過一耳朵,知道高大松酒駕被抓的刑事案件,確實在調查中。
他也知道,馮見雄原先湊上去表示要攬活兒過。
但他一直不覺得那個案子會這麼快開庭,也不覺得在馮見雄心裡,那種案件的優先順序會那麼高。
要知道,那只是一個刑事案件,有什麼好上心的?就算開庭了,找個一起接案的律師,幫忙出庭,不就行了麼?很多案件,現在都是兩個律師一起接的委託。
相比之下,怎麼可能有蘋果訴馬和紗案這麼重要?
“看來馮見雄這是在玩心理戰,藐視我們呢。呵呵。”杜丘明嘴角肌肉一陣陣抽搐,努力讓自己靜了一靜,然後斷然吩咐:
“行,既然他要裝,我們就讓他裝。收拾好東西,明天打道回京城!等哪天確認開庭了再來。老子事情多,沒空陪他耗!反正是板上釘釘贏的官司。不就是個破壞計算機資訊系統,還有……”
杜丘明自言自語地碎碎唸了一陣。
下屬都沒有反駁,誰都覺得這個案子是穩贏的。
……
數日之後,京城,海d區法院。
馮見雄作為辯護律師,第一次坐在刑事辯護人的席位上。
雖然他在拿到證之前,已經靠金陵師**援中心的名義,打過無數官司了。不過他生平重視的都是可以攥出錢來的民商事官司,對於刑事案件這種排骨,向來是不屑於一碰的。
這次純粹是為了朋友嘛。
除了馮見雄之外,辯護席上還有一個女律師坐著,正是虞美琴。
虞美琴雖然如今也在錢塘的天策所執業,不過因為所裡並沒有給她分派什麼官司,她的業務可以完全自主,所以行動也比較自由。
最近她因為跟丁理慧合作“美慧文化”的事情,所以壓根兒沒花多少精力接官司,倒是跟著在京城跑了不少,各種辦資質申請證照,把那些法務方面的事情料理了。
畢竟在國內要搞傳媒公司,手續和資質那是出名了的多。
君不見很多老牌的殭屍雜誌社,其實什麼本錢都沒了,就剩最後那個刊號值錢,還能被無數想擠破頭但不夠根正苗紅的民間媒體人追捧。
一個道理。
那天跟高大松談判的時候,酒桌上主要是丁理慧負責,所以虞美琴並不需要作為本案的“證人”出席,也就順便一起當了辯護律師。(律師不存在迴避的問題,畢竟律師本來就是用於維護當事人利益的。)
她跟馮見雄合作搭檔不少,但主要是辯論場上。一起合作打官司並不多,所以如今這個最簡單的官司,也能拿來熱熱身熟悉一下流程。
被告席上,被告人束手而立,面露悔恨,敬聽判決。
“……本院認為:根據上述查證事實,高**犯醉酒駕駛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已構成危險駕駛罪。
被告人歸案後主動清楚地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良好。辯護人主張其行為存在較大偶然性、主觀惡性較輕,本庭也予以採納……”
“基於上述事實,本院判決如下:被告人高**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三個月。判決執行前已先行羈押1個月零8天,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故剩餘執行刑期為1個月22天,即字即日起至2010年1月4日……”
因為案情比較簡單,被告人認罪態度又好。
加上辯方提出的“被告人在酒後尚清醒時、曾經打過叫代駕的電話,並且確實預約到了代駕。只是在預約後20餘分鐘,代駕人因故遲遲未到,被告人及同桌人因酒勁發作、意志力逐漸薄弱、導致衝動駕車”這一系列辯護意見,也被法庭接受了。
畢竟這個案子中,叫代駕的通話記錄儲存非常完好,簡直是同類案件中少見的。審判方也是據此才能說“其行為有較大偶然性、主觀惡性較輕”。
因此,輕判也是順理成章的。
名人犯事兒的案件,總是可以牽扯更多的媒體來關注,今天這個案子也有十幾家京城媒體來旁聽跟拍。本來不少記者內心還是想挑事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