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部分(2 / 4)

小說:噴神 作者:恐龍王

為同行義務勞動,幫其他下次也跳到這個坑裡的同行預先填坑好吧!真這麼幹了我才是大傻驢呢!”

李盛的內心,如此嘶吼吶喊,當然這番話是不會說出來的。

而且,畢竟多個選擇多條後路。

哪怕再不想掏錢,他還是不介意先詢價瞭解一番“如果真準備這麼幹,要花多少錢”的。

“我估計,咱這邊律師費,加上對面專代事務所的錢,最多也就三萬塊出頭,李老闆,你就等著我的好訊息吧。”裘律師撂下這句話,就先走了。

李盛暗忖如果只是三萬塊,倒是可以先試試看。

反正裘律師說了,律所這邊先給點定金,最後如果調解不開庭的話,這些定金就當調解費了。真要出庭,再補足尾款。

專代事務所那邊,如果不提出《無效宣告申請》,剛開始的諮詢費也不會高的,花兩三千買個見識,也沒什麼不好。

……

因為李盛決定應訴,裘律師便在幾天之內提交了應訴答辯。

又過了一週多,中院通知雙方交換證據。

同時,考慮到法院的績效考核當中有個“調解率”指標,所以大部分法院的民訴案件,在庭前交換證據環節,也會習慣性地詢問雙方是否願意調解。

而且這種詢問,往往效果還是不錯的。

因為很多案子,當事人一開始之所以盲目自信自己能贏,無非是因為不知道對方蒐集了哪些決定性的證據。一旦雙方攤開底牌,都知道對方掌握了哪些證據,自忖自己贏不了,就會坦然認輸,爭取要一個相對能接受的條件,節約時間和金錢。

非要為了一口氣把官司打到底、不死不休的人,畢竟是少數。

證據交換選在市中院民事三庭的一間小會議室裡,並不需要佔用審判室。

法院方面派來了一名趙姓審判員,一名書記員,主持全過程。

原告一方,就馮見雄和史妮可兩個人出席。

這俊男美女的組合,看在外人眼裡,簡直是年輕得可怕。

也容易讓人生出不屑一顧。

被告一方,足足來了四個人。

李盛帶著自己的心腹,也就是小姨子孫曉芳,來監督人幹活。裘律師,和他從某專利事務所請來的汪代理師,則是被告方一會兒的主力。

趙法官事務繁忙,自然是希望儘快解決。如果可以調節結案,那就更好。

如今已是一月中旬將盡,06年的農曆新年比較早,1月底就要過春節。

“馮先生,裘代理人,請過目一遍你們此前提交的證據清單,如果沒有遺漏,就交換清單確認請注意,現在只是交換證據列表。關於證據的真偽、證明效力,那是庭審階段質證時的工作,請不要浪費時間。”

“謝謝趙法官。”馮見雄非常禮貌地感謝了法官的解說。

然後,便是證據交換。

裘律師三十六七年紀,已經在圈子裡打混了有十年以上,經驗還算豐富。雖然勝訴率不敢說,至少民事和知產的大部分官司型別都經過見過。

他一看馮見雄的年紀,便有些不屑。拿到對方的證據清單後,也不急著看,就先指點對方,試圖讓對方好好看清楚自己這一方的證據清單。似乎唯恐對方看不懂己方準備之充分、證明力之牛逼。

“馮先生,我不知道你是怎麼拿到那個技術的實用新型專利授權的。不過,我想你也知道,實用新型的新穎性證明力是非常低的,因為國家知產局在過審實用新型的時候,根本不會進行全面檢索和實質審查。”

“而我們來之前,已經找城鄉改造設計院當初具體負責這個工程的設計師問過,他絕不是第一次使用這項設計。有至少兩項工程,在你的專利被授權下來之前,已經用過類似的設計了。如果你堅持要訴訟解決的話,我們只能走法律途徑,找專家申請宣告你的專利無效!”

“而且,我們調查過,你只是一個主修法學專業的文科生,竟然能夠‘研發’工程類的技術,嘖嘖,這實在是很讓人驚歎吶。”

聽著裘律師這樣沉穩有力的質詢,李盛心裡自然是頗感踏實的。

“現在的小年輕,一個個心思那麼野,不學好就想騙錢!設計院的陳工跟老子拍胸脯,保證這項技術前面已經有一個工程用過,他出圖的時候就是直接抄來的,這種貨色還能是專利不成?”李盛心中如此腦補吐槽,卻是沒有說出聲來。

可惜,馮見雄當然不為所動。

“裘律師,看來你是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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