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部分(2 / 4)

小說:噴神 作者:恐龍王

決賽。

“週日再說吧,肯定贏的。我有殺手鐧,蘇勤翻不過來的。”馮見雄安慰了虞美琴一句,說服妹子別急,然後就甩開了她。

虞美琴看著心不在焉的馮見雄,內心漸漸升起了一絲隱憂和氣苦。

怎麼史妮可壞了他的事兒之後,馮見雄和史妮可的交集反而越來越多了呢?

“難道一個女生太完美,不用男生操心,也是導致男生不跟她多交往的理由麼?好像還真是這樣,電視劇上的惹禍精總是有很多霸道總裁幫她善後的,只要她有女主光環……”虞美琴悲催地腦補了一番,徒然嘆息。

馮見雄壓根不知道妹子在瞎想些啥,他回到金陵後,稍微歇了一會兒,就去找了本院知產法領域的頭號學術權威劉教授。

“劉教授,在忙呢?現在不方便?”馮見雄都沒預約,徑直就闖進了劉教授的辦公室。

“哦,小馮啊,不忙,來,坐。”劉教授抬頭看見是馮見雄,表情自然而然地就保持了微笑,像是看著一臺論文機器。

去年年底的時候,馮見雄幫邱雪刷了一篇關於“物權絕對權和債權相對權在副隨知產權利上的差異”的案例辨析論文,還刷上了國內頂級的《法學研究》期刊。

那篇論文雖然主打分析的是物權,為物權法造勢,但畢竟裡面借用的例子是“索尼賣遊戲機以至於反越獄不合法,微軟賣軟體所以反越獄合法”這是一個和智慧財產權法高度相關的例子。

所以,劉教授早已關注到了那篇論文。

今年,隨著《物權法》立法程序的加速,相關領域有代表性、創見性的文章一時都炙手可熱起來,很有可能被立法高層作為立法依據引用,可謂是風口來了,豬都能吹上天那簡直就是一個法學研究者的最高追求了。

對於一個法學研究學者,畢生最榮耀的事情,就是自己吹的牛逼、開的嘴炮,都能成為影響國家立法和行政決策的依據

比如四五十年代的時候,牛逼如哈佛大學法學院招牌的亨利。馬凱斯教授,也頗以二戰中縱火狂魔李梅將軍曾向他諮詢求教過屠殺日(和諧)本平民的法理依據為榮

當時李梅想公然違反戰爭法,直接對東京的平民區狂丟燃燒彈搞大屠殺,無奈怕說不過去,就找到了哈佛法學院的教授。然後這磚家在研究之後,就給了李梅一個依據:

“鑑於日(和諧)本的社會工業結構和歐美大不相同,其大型軍工廠基本只承擔總裝廠的職責,而起基本軍工產品零部件的生產加工,事實上是分包給大量的平民手工小作坊的。因此對於日(和諧)本的特殊國情,毀滅其城市平民區這種行為,在法理上不應認定為對無辜者的蓄意屠殺,而應該認定為對其軍工產能的打擊。”

對於一個嘴炮男來說,最有成就感的事情,就是動動嘴皮子,就成功挑唆促成一起幾十萬人的大屠殺。這對於那些“能靠嗶嗶解決的事兒,就絕對不要動手”的陰人來說,實在是莫大的榮耀。

所以,劉教授如今對馮見雄的重視程度,顯然已經不是停留在“這小子可以與之合作賺錢”的膚淺層面上了。

兩人談笑風生地平等論交聊了幾句,馮見雄陪著笑臉,單刀直入地問道:“劉教授,不知我十天前交給您那篇《論現行導致的無效宣告成本風險問題》的文章,有訊息了麼。”

十天前,也就是史妮可告訴他出事兒之後,馮見雄就當機立斷留了這個後手。

他寫了一篇砸場子、很有可能斷了整個行業賺“把現有技術偽裝成實用新型然後碰瓷”這條錢路的論文,然後交給了劉教授,想用劉教授的名字作為系列的通訊作者發出去,而他自己則撈一個第一作者。

所謂通訊作者,往往是指一個大的研究課題專案的總負責人,承擔對課題總研究經費負責、對外聯絡資源的存在。

比如一個大的研究專案,有可能從好多個角度、環節分析一個系統工程,整個過程裡會產生幾十篇論文。這時候每一篇論文都會有一個第一作者,由這項具體工作的直接負責人掛名,而專案總負責人則署通訊作者。

雖然大多數帶通訊作者的研究專案都是在理工科的自然科學類研究專案上才有的,但也不代表文科就絕對沒有。

劉教授上次跟馮見雄溝通之後,決定開一個關於“專利無效的訴訟風險”專項大課題,還申請了專項經費(還沒申請下來),所以才有一大票論文的第一作者可以讓給手下的學生。

對於馮見雄來說,這篇投石問路的文章上,他倒是沒有想得太多。只是覺得萬一事情

本站所有小說均來源於會員自主上傳,如侵犯你的權益請聯絡我們,我們會盡快刪除。
上一頁 報錯 目錄 下一頁
本站所有小說為轉載作品,所有章節均由網友上傳,轉載至本站只是為了宣傳本書讓更多讀者欣賞。
Copyright © 2025 https://www.hxsk.tw All Rights Reserved